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遴选“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46号)的工作安排,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遴选推荐、专家评议等环节,我部确定了实验区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7月2-8日。期间,对入选区域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正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与真实个人信息、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
电子邮箱:jzc@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附件:实验区名单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