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3 14:51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寒假前对行政区域内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排查,并在寒假期间不定期重点巡查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一旦发现培训机构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前超标培训、加留作业等违规培训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通知强调要严防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金融、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预收费的管理。同时,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使用情况的管控,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如发现培训机构资金流异常,要果断采取措施,防止机构突然跑路,伤害群众利益。
通知提出要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政策,切实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防止陷入一些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套路骗局。要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增加体验传统节日的活动,理性选择参加校外培训,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通知明确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群众投诉并及时反馈通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