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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 强力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培育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的“新增长极”
发布时间:2019-11-15 16:44

强力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培育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的“新增长极”

长沙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满足人们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长沙市突出抓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把治理成果作为培育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的“新增长极”,具体做法如下。

  一把手推动,回应民生热点。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好而不贵”幼儿园的期盼,市长高度重视,领办关于配套幼儿园移交问题的提案,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成立了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率先全面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业务专干近100人,组建市、区两级专项治理办公室集中办公,实行月调度、季讲评、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各区县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采取“挂图作战”的模式,针对重点难点问题 “一园一策”,确保了专项治理的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回收配套幼儿园306所,总体目标任务完成率达98.1%。初步统计,通过治理,全市增加了普惠性学位60570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了约8个百分点,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近30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

  一揽子政策,破解治理难题。根据地方性法规《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要求4000人及以上城镇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幼儿园,同时教育部门全程参与开发小区的报建、验收审批工作,严格把关教育配套,经摸底,我市共有小区配套幼儿园312所需要治理。针对“建设用地为出让方式取得”的配套幼儿园移交难问题,我市决定,建设用地原出让金在扣除土地成本后由财政退还给开发单位,同时出台《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明确“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提供的配套幼儿园,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附条件行为,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针对产权移交中的涉税问题,我市对无偿移交的配套幼儿园实行税费全减免;针对部分移交幼儿园报建、验收手续不全的问题,我市将幼儿园产权办理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通过出台系列针对性的文件12份,构建了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开办的长效机制。

  一套组合拳,推进幼有优育。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是实现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关键所在。配套幼儿园收回后,我市同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经费安排上,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600元;对编外合同制教师按人均6-8万元的标准,由财政全额保障;每年市级财政根据普惠性民办园评定等级,按每生每年600元-12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2019年市级奖补经费为1.15亿,同时区县(市)不低于此标准进行配套。在编制配备上,动态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总额,利用省委编办调剂9683个公办园专项编制(分配长沙市1763个)的契机,推进每所公办幼儿园配备3名以上在编教师。在保教质量上,对普惠性民办园教职工实行免费培训,安排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对口帮扶等,加强监督指导,提升保教质量。

  通过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有效扩充了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越来越多的孩子享受到了“质优价惠”的学前教育,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动“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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