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9-11-15 16:41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全国教育大会以来,中央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三个文件既注重针对性,又体现系统性,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重大部署,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迈入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新阶段。7月2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就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讲话,部署落实中央文件精神。
今天召开新闻通气会,主要就是介绍教育部和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进展情况和有关工作考虑。我们邀请了上海市、海南省、沈阳市、长沙市等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介绍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典型经验。
一、教育部贯彻落实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广泛深入解读。我部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在主流媒体刊发部领导专访文章和答记者问、组织专家撰写解读宣传文章等方式,对中央三个重要文件精神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行持续深入广泛宣传,并积极推广地方典型经验。
二是部省联动,推动重点落实。会后,部里结合各省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既充分肯定各地发展基础教育的显著成绩,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重点落实任务。各省份普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目前,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西、海南、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19个省份已提出了落实的有关思路举措。
三是组织培训,研讨落实举措。8月下旬,我部举办了基础教育重大改革专题研讨班,组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厅长(副主任)、基础教育处处长、省级教研机构负责同志,共同研讨交流贯彻落实中央三个重要文件和全国基础教育会议精神的工作思路与具体举措。另外,我部还分别举办了市县教育局长、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班,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推动支持各省份开展专题培训。
四是细化措施,强化配套落实。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围绕内涵建设、提高质量重点任务,教育部研究制订了系列配套政策文件。
1.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对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专业支撑作用。提出教研工作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教育管理决策四项主要任务,着力健全国家、省、市、县、校五级教研工作体系,明确了教研员的专业标准和配备标准,对深化教研工作改革创新提出了意见。
2.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考试命题对发展素质教育的引领作用。明确提出要依据课程标准科学命题,并对提升试题科学化水平、规范考试命题全过程管理、健全命题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命题队伍建设、完善命题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3.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对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构建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适应、与课程标准要求相统一的实验教学体系,并对开齐开足实验课程、创新实验教学方式、提升教师实验教学能力、保障实验教学条件、强化安全管理等提出了意见。
4.制订印发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拟建立一批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方式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部里还正在研究制订加强劳动教育、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中小学生分级阅读指导,以及教师减负、教师优待办法、教师教育惩戒权等政策文件。
二、各地贯彻落实进展情况
各省(区、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个重要文件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省(区、市)参会同志均向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会议情况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18个省份的主要负责同志还专门就抓好会议精神落实作出了批示。
二是认真传达学习培训。各省(区、市)通过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0个省份组织了面向市县教育局长和中小学校长的专门培训班或研讨班,有些省份还对市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开展了培训。
三是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等11个省份已召开全省(区、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山西、辽宁、湖南、海南、贵州、西藏、兵团等7个省份拟于11月份召开会议,其他省份也正在积极筹备召开省级基础教育工作会议。
四是制订出台政策文件。各省(区、市)积极研制贯彻落实的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有效推动贯彻落实工作。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西、海南、甘肃、青海等15个省份已经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文件,河北、辽宁、湖南、广西、兵团等5个省份已经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文件,河北、辽宁、福建、广东、兵团等5个省份印发了关于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文件。还有一些省份出台了专项工作文件,上海出台了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和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办法,江苏出台了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要求,黑龙江制定了“零起点”教学具体意见,重庆、贵州出台了做好劝返复学学生管理办法等。
三、热点难点问题治理情况
一是控辍保学工作。教育部把控辍保学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5月底专门召开了全国控辍保学工作现场推进会,强化了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建立了控辍台账销号管理制度。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推进力度。
10月29日,中纪委公布了控辍保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人数已由2019年5月底的29万减少至6.5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人数由15万减少至2.7万。“三区三州”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人数由2019年5月底的7.1万减少至2.7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人数由3.3万减少至0.8万。控辍保学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到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教育部坚持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各地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2018年是近十年来大班额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国平均大班额比例下降到7.1%,其中,超大班额比例下降到0.5%,有14个省份提前实现了到2020年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
2019年,我部采取强化招生入学源头控制、加强学校建设经费支持、开展督导检查等措施,重点推动大班额比例超过6%的11个省份加大工作力度。据摸底,这11个省份大班额平均比例由去年的11.8%下降到目前的6.5%,其中,海南由17.2%下降到3.4%,湖南由16.2%下降到5.1%,青海由13.5%下降到6.4%,河南由13%下降到6.9%,广西由14.2%下降到8.5%。
三是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是今年的一场“攻坚战”。今年以来,在全面完成摸排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治理整改工作力度,治理工作小组专门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教育部等7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10月,以治理工作小组名义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各地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将治理工作成效纳入今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各地普遍加快了治理整改进程。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有1.14万所,占应治理总数的57%。
四是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近些年来,教育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导向,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推动各地形成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今年初,专门印发了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积极稳妥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特别是在中发〔2019〕26号文件印发后,要求各地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并在明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实到位。
今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平稳,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国24个大城市(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和福州、南昌、郑州、长沙、贵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8.6%。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的11个领域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显示,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名列第一;中国教科院开展的教育满意度调查显示,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名列前茅,其中对小学满意度达87.4%,对初中满意度达80.7%。
五是中小学课后服务。近两年来,为解决家长“三点半”接孩子难题,教育部积极推动中小学建立学生弹性离校制度,有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明确相关保障措施,不断扩大课后服务覆盖面,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目前,有29个省份已经制定了关于建立中小学课后服务制度的意见,绝大部分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也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据统计,全国36个大中城市(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5个计划单列市)66.2%的小学,56.4%的初中开展了课后服务,43.2%的小学生、33.7%的初中生自愿参加了课后服务,参与教师比例分别为58.3%和35.1%。同时积极推动课后服务向市县中小学延伸拓展,满足有需要的家庭和学生需求。
六是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社会上也广泛呼吁做好减负工作。去年底,经报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30条),这是第一个全面系统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文件,明确了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和政府各方责任。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减负30条”,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
随着地方减负实施方案的出台,最近部分媒体和家长对此予以了较多关注,也报道了一些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对于家长来讲,希望孩子打好学习基础,取得更好的学习成绩,这种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以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目标本质上是一致的。这里,需要我们对减负工作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理解。
1.减负不是让学生没有学习负担。学生完成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是其应尽的学习义务和应付出的必要努力,合理的负担是学生开发智力、激发潜力、锻炼能力的必要条件,这不应该视为过重学业负担。我们还是要鼓励学生认真学习、勤奋学习、刻苦学习,这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同时也要让学生的努力付出是值得的。减负是要减去强化应试、机械刷题、超前超标培训等造成的不必要、不合理的过重负担。
2.减负是要优化学生的合理负担。减负不能简单地降低课业难度,减少作业量,不能搞“一味的”、“一刀切”减负,应按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科学减负,有减有增,优化学生课业负担,使学生负担保持在合理的、适度的范围之内。要针对当前学生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短板问题,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同时按照不同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需要,坚持因材施教,提供选修课程、弹性作业和帮扶辅导,积极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保障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3.减负要坚持综合施策、多方联动。首先,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9〕26号文件精神,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质增效,精准分析学情,注重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解决好学生学习上“吃不饱”、“消化不了”、需求多样等问题;要减少考试次数,不得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坚决禁止分班考试,实行均衡编班。其次,要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培训行为,严禁超标超前培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切实减轻校外培训造成的过重课外负担。第三,深入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帮助孩子设定人生目标,防止盲目攀比送孩子参加不必要的校外培训。第四,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不片面以升学率考评学校和教师,更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要深化中高考命题改革和招生入学改革,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学生综合素质,不出超标难题怪题,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缓解竞争压力。
当前,贯彻落实中央三个重要文件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已开局起步,势头良好,全面落实的任务还很繁重,今年年底,我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书写好基础教育的奋进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