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西藏自治区12个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04 14:18
(2015年10月17日)
10月11日至10月1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西藏自治区申报的1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辽宁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5个小组对西藏自治区的12县(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65所,其中小学52所,初中11所,一贯制学校2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48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980份,回收有效问卷978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12县(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西藏自治区12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西藏自治区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12个县(区)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是:西藏自治区12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115至0.546之间;桑珠孜区初中差异系数为0.191,其它11个县只有1所初中,不计算差异系数,(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西藏自治区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在国家指标体系17项基础上增加了1项指标。核查结果:12个县(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在88.2至93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详见表3)。
表3 西藏自治区12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西藏自治区对12个县(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西藏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2个县(区)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西藏自治区今年提出申报的12个县(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西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其作为富民兴藏的重要民生工程,摆在教育发展的重中之中。继前两年8个县通过国家认定后,今年又有12县(区)接受国家督导检查,成效明显。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西藏全区不断强化各级政府行为,加强统筹规划,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一是注重科学规划,明确发展方向。按照国家部署,结合西藏实际,以务求实效、保证质量为原则,全面开展摸底调研和测算分析,对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要求,重新调整全区均衡发展推进规划。同时,强调“硬件软件并重”,在继续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同时,注重大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要求。二是落实政府责任,扎实推进工作。各地市、12县(区)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党政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自治区今年先后召开了领导小组专题会、现场会暨工作部署会、校长培训会等三次重要会议,各地市、县(区)也召开会议,详解均衡政策,明确目标任务,逐条逐项指导落实。自治区各级完善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形成了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地市、12县(区)实施“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定期议教,深入一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部署落实。日喀则、山南、林芝三地市以及堆龙德庆、墨竹工卡、桑珠孜、亚东、曲松等县(区)均建立了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学校制度,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地(市)分管专员(市长)均亲自带队并全程参加了对相关县所有学校的督导检查工作。12县(区)通过广播、电视、标语、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通过驻村工作队和双联户长进行“家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营造了全社会人人知晓、关心、支持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完善督导机制,强化问题整改。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今年出台了《关于建立教育工作出现重大问题时对地县乡政府领导干部实行约谈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对地县乡政府履职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的意见》,将均衡发展作为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重要考核内容。自治区教育督导部门完善了摸底调研、过程督导、正式验收三轮督导检查工作规程,坚持问题导向,对每县每校建立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实行月报告制度,监督整改落实到位。
(二)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西藏自治区不断加大统筹力度,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坚持“抬高底部、倾斜薄弱”的原则,按照布局调整、全面改薄、标准化建设的步骤,依据《西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相关经费政策。2015年自治区再次提高教育经费标准,教师、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比上年有所提高,“三包”和营养餐经费标准均每生每年再提高200元。这些政策在12县(区)均得到较好的落实。2013年以来自治区政府每年安排均衡发展查缺补漏专项资金,2015年给12县(区)下达9600万元。同时,12县(区)及所在地(市)均落实自治区规定,近三年对教育的投入均达到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0%以上,聂荣、洛隆、尼木等县比例较高。一些县将援藏资金重点向教育倾斜。洛隆县从2014年起,将未来三年援藏资金的2/3,共计2400万元投入教育。聂荣县从2014年起连续三年每年从援藏资金中划拨至少100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二是不断加大办学条件改善力度。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12县(区)改善办学条件经费共计9.34亿元,新增校舍面积26万平方米,新增运动场馆面积12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78个,新增图书35万册,新增计算机5000多台,新增教师周转房3000余套。12县(区)狠抓教育信息化建设,多数学校建有多媒体教室,实现专任教师每人一机,多数班级配备了教学电子白板。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德育工作等方面信息化水平极大提高。堆龙德庆县投入1700多万元实施了县域内教育信息化系统工程。桑珠孜区、亚东县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开通了校园宽带网络。洛隆县克服山高谷深、土地紧缺的困难,近三年来新增学校用地353亩。
(三)注重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师资
全区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环节,12县(区)认真落实自治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下大力气做好教师培养、补充、培训、交流、考核、激励等方面工作。一是稳定教师队伍。各地市、12县(区)认真落实乡村教师补贴,通过大力营造尊师氛围、提高教师待遇、改善生活工作条件等办法,激励和挽留优秀教师,各学校均建设了教工之家,为教师营造温馨的生活环境。拉萨市、日喀则市设立专项基金,对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墨竹工卡、洛扎等县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经费,为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堆龙德庆、尼木、洛隆等县教师休假包干路费标准高于县直机关及乡镇同级公务员。桑珠孜区为最偏远的聂日雄乡加庆孜完小配备最好的专用车辆,设立“乡村优秀夫妻教师奖”。聂荣县从2013年起实施了全县校园供暖工程,极大改善了师生学习生活条件。二是加大培训力度。12县(区)注重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在参加国家、自治区、地市等培训的基础上,努力开展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日喀则市先后组织举办了四期薄弱学科专题研修班。墨竹工卡、尼木、米林、亚东等县积极协调本县教师到内地省市学习交流。曲松、洛隆、札达等县邀请内地专家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教师进行专题培训。聂荣县利用虫草假组织开展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等专业轮岗培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三是加强教师交流。12县(区)注重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积极开展教师交流轮岗,通过发放乡镇教师补贴、评先评优向农牧区学校倾斜等政策,促使城乡教师流动,优化教师结构。日喀则市完成了市区、腹心县(区)学校向偏远高海拔县的薄弱学校结对帮扶16名助理校长、轮岗交流48名教学骨干。
(四)强化控辍保学,关爱特殊群体
全区坚持教育公平普惠,采取切实举措,创新工作方法,一手抓好入学巩固,一手抓好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一是继续强化控辍保学工作。12县(区)继续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乡镇、学校的考核范围,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食宿质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等方式增加学校对学生的吸引力。12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均达到90%以上。山南地区3个受检县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到100%。尼木县已成功创建无辍学村10个。二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区坚持“两为主”和“全纳”教育原则,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就近、免试入学。12县(区)积极开展关爱帮扶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少年工作,通过党员帮扶、结对认亲、送教上门、教育系统大包干等方式,努力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拉萨、日喀则、山南、那曲、昌都五个地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三残”儿童入学接受正规特殊教育的机会不断增加。桑珠孜区边雄乡形成了“普特融合”教育。桑日、洛扎等县设立了专项关爱基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关爱留守儿童和失亲、贫困、三类残疾等特殊少年儿童。
(五)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升质量
各县(区)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树立全新的教育理念,实施课程改革,打造校园文化,形成办学特色,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德育为先。各学校按照自治区要求,结合西藏实际,注重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注重学生养成教育、感恩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注重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德育渗透到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二是强化教育教学常规管理。12县(区)积极组织教研人员到学校蹲点指导,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和教研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创建有效课堂,规范常规教学行为。堆龙德庆县中学、丰台小学教研工作制度完善,基本实现常态化。桑珠孜区将学校划分成多个片区,实行“网格化”教研制度。三是注重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堆龙德庆县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有计划、有内容、有特色。聂荣县编写了《聂荣县我的家乡》教材。札达县积极创建具有藏区特色的校内博物馆和配套教材。四是合力打造校园文化特色。12县(区)各学校注重“第二课堂”建设,开设了书法、音乐、美术、体育、棋牌等多种兴趣班。聂荣县参加兴趣班学生比例达到60%以上。札达县安排音乐体育老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创立自己的校园舞蹈,在学校课间操和课外活动中普及古格宣舞和古格锅庄舞。桑日县大力推进绒乡卓舞等非遗文化进校园,将寓教于乐、强身健体与民族传统教育相结合。米林县突出特色办学,将门巴、珞巴、藏族文化有机结合,融入校园生活,开展丰富的校园活动,着力打造“一校一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根据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 部分县(区)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教师队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
尼木县、堆龙德庆县、墨竹工卡县、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桑日县教师专业结构不够合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教师缺口大。堆龙德庆县大多数受检学校没有专业的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教师。曲松县中学物理、化学、政治等学科专业教师不足。洛扎县县中学教师未按编制配齐,仍有较大缺口。
(二)教师队伍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较低
曲松县部分中小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人数偏少。聂荣县全县中、高级教师比例偏低。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个别学校中级及以上教师比例偏低。洛扎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校际差距较大。各县(区)均存在转岗任教的非师范专业教师,对其专业培训力度仍不够,教科研工作仍较为薄弱。
(三)办学条件仍有薄弱环节
尼木县、墨竹工卡县、亚东县、洛隆县、聂荣县等部分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不足,或数量不够,或面积偏小。洛隆县受检学校中,有半数小学功能教室不全,部分功能教室面积不足,个别小学运动场地不规范。全县中小学均无取暖设施。堆龙德庆县部分学校适合低年级学生阅读的书籍较少,报刊、杂志的品种和数量不足。曲松县结巴、古龙、色四等教学点校舍简陋,设施陈旧。墨竹工卡县、洛扎县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差异较大。
(四)部分县校舍建设工程未完工,并存在安全隐患
洛隆县、墨竹工卡县、米林县均有部分学校校舍及附属工程未按期完工。米林县有部分学校体育场地项目建设未按期完工。札达县、米林县部分学校周边环境未整治,校门口建筑工地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
四、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各县(区)应针对本次检查中、以及市县自查和自治区级评估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认真研究,提出方案,部署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要结合西藏各地实际,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扎实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工程;要坚持“抬高底部”的原则,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逐一加以整改。要以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和改善师生生活条件为目标,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要始终把校长教师队伍能力水平提升和师资均衡配置作为工作重点。要在不断完善教师队伍稳定和待遇保障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采取“精准补充”的办法,完善教师学科结构,大力加强校长教师培训,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平台,全面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骨干教师、名优教师,建设合理的教师队伍梯队,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发挥名优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
三是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要始终坚持硬件软件并重的原则,在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放在内涵发展上。要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教学常规行为,努力打造有效课堂、高效课堂;广泛开展教科研工作,提升学校内在发展动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全面育人为目标,努力打造内容丰富、具有西藏特色的育人文化。
四是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对照自治区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备忘录中明确的任务和目标,今后的工作依然艰巨。各级政府要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动态性,已达标县要不断完善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巩固成果,提高水平;未达标县要对照国家和自治区定标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早制定工作计划,早部署、早行动、早日实现规划目标。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西藏自治区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