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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辽宁省2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04 14:17

(2015年10月17日)

  10月12日至1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辽宁省申报的24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辽宁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辽宁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7个小组对24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231所,其中小学109所,初中72所,一贯制学校48所,完全中学2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96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7793份,回收有效问卷7685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24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辽宁省2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辽宁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12项主要督查指标,包括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理化生实验室(小学科学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心理咨询室、校园计算机网络接入传输速率、安防监控室、教职工与学生比、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检查组对24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辽宁省2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数八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八项指标数据均来源于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辽宁省24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44至0.646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008至0.536之间(详见表2)。

  表2 辽宁省2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辽宁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五个方面48项指标,总分120分,得分率达到90%(即108分)为合格。核查结果:24个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108至119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详见表3)。

  表3 辽宁省24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辽宁省对24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通过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辽宁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24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辽宁省24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在前面24个县通过国家认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今年又有24个县接受了国家评估验收。这24个县克服种种困难,采取有效举措,强力推进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再上新的台阶。

  (一)强化三大保障,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辽宁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考核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制度建设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县普遍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综合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参与监督服务的管理体制,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丹东市元宝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教育、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为主导、教育为主体、相关部门参与、全社会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锦州市古塔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三位一体”组织体系和市、区两级联动工作机制,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保障。大洼县不断完善领导调研、督察通报、督导催办、行政包片、调研视察“五位一体”的组织保障机制,有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坚持年初预算优先考虑教育、执行预算优先满足教育、年终调整决算优先追加教育,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经费保障。法库县建立了公共财政长效保障机制,五年来共投入资金13.4亿元,增长了87%。新民市2011年以来,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连续四年稳步增长,年均增长16.5%。其中小学年均增长17.6%,初中年均增长22.8%。抚顺市沈抚新城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约2.3亿元,实现了校舍建设和硬件设施配备的城乡均等化。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各县普遍建立了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有力的问责机制,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沈阳市沈北新区建立了市管领导干部“两包四联系”机制,常年坚持学校帮扶工作,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解决实际困难。康平县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与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政绩挂钩,建立了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县直单位联系挂钩学校制度,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单位及部门职责。抚顺市东洲区建立了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了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及激励机制,形成了政府主管、教育主抓、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格局。

  (二)加强三大统筹,大力推进资源均衡配置

  辽宁省切实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大力推进学校布局科学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校长教师队伍交流制度化,切实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权利。

  一是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沈阳市皇姑区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学校布局,积极探索一体化办学、教育共同体,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康平县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建设了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教育质量稳步提升。辽中县历时3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实现了“一镇一校、一校一品、一品一优”的办学目标。营口市站前区教育布局规划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持一致,几年来先后7次进行了学区调整,进一步提升了全区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是统筹推进学校建设。沈阳市皇姑区2011-2014年投入8000万元使所有学校实现了光纤“千兆进校园,百兆进课堂”。长海县投入1亿多元强力推进“均衡县”建设,实现了全部海岛学校校舍楼房化、操场塑胶化、办公现代化、环境优美化。东港市几年来投入2.7亿元,大力推进学校新建、改扩建改造和设施设备标准化配置工作。丹东市振兴区几年来投入3亿多元,按照“全面达标、适度超前、注重实效”的原则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改造校舍7.9万平方米,改造操场8.9万平方米,新增、改扩建专用教室251个,配备了443套“班班通”设备,全面提升了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水平。北镇市针对义务教育面大点多的特点,把实现办学条件的全域均衡作为重点民生工程进行推进,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5.5亿元,推进办学条件标准化。

  三是统筹教师队伍建设。丹东市振兴区紧抓备课组、学科组、年级组校本研修主阵地,强化全员培训,实施“德研、教研、科研”三研融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辽阳市白塔区通过组织推荐、民主测评、绩效考核、专业考试、公开竞聘等形式,组建各校的领导班子,并实施定期培训、考核和交流调整,三年来交流调整校长17人,交流率达到了80%。大洼县通过强化在岗教师培训、开展结对共建及补充教师资源等多种方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近4年来,开展岗位培训累计1.7万人次,招聘录用430多名教师。大石桥市近年来共招聘教师389名,其中90%派往农村,使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三)推进三大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辽宁省坚持育人为本、能力为重、健康第一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大力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引导学校树立全面、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是大力推进中小学德育改革。辽中县坚持以人为本、以校为本的原则,加大学校文化建设力度,形成了人人都育人、处处都育人、事事都育人、时时都育人的氛围。长海县投入60万元专项资金,分3期开展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培训,6人获得国家二级、165人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推动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锦州市古塔区开辟了以革命传统教育为依托,以“英雄中队”创建为载体,以感悟、坚持、创新为思路的德育特色教育之路。铁岭市清河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养成教育和法制教育三大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培养学生“知恩、向善、求实、创新”的良好品格,全面提升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

  二是强力推进课程教学改革。营口市站前区以课例为载体,推进同课异构、三课两反思,把“典型观摩”和“教学研讨”紧密结合起来,年平均开展60余次观摩研讨活动,覆盖所有学科,形成了整体推进教学改革的良好氛围。营口市鲅鱼圈区以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为出发点,开发富有地方特色和学校特色的精品课程,构建了“主体-和谐-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辽阳市白塔区以构建高效课堂为目标,通过开展片区教研、校长讲学、学科研讨、名优教师送课到校、校际间优质课交流,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水平。

  三是积极推进综合评价改革。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抚顺市新抚区积极推进小学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除语文、数学、外语等3个学科外,其他学科全面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发挥了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丹东市振兴区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通过整体推进与重点扶持相结合、全面要求与典型引路相结合、特色创建与区域文化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倡导学校个性办学,建设了一批特色学校。东港市健全质量、特色、品牌、管理、绩效、安全6大系列86个专项900分的“ZTP900”考核评价体系,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突出三个关注,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辽宁省不断完善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体系,大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切实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城乡适龄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是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抚顺市东洲区建立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关爱制度,设立了“留守儿童之家”,开展了帮扶活动,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够安心学习、幸福成长。抚顺市沈抚新城为115名留守儿童建立了专门档案和联系卡,由班主任、科任老师结对帮扶,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营口市鲅鱼圈区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开辟“绿色通道”,享受“同城待遇”,做到“四个一样”。葫芦岛市龙港区健全工作责任制,及时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4332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就近入学。

  二是关注残疾儿童。新民市保证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特教学生实行“三免两补”政策,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制度,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9%,切实保障了特殊学生平等享受优质义务教育权利。大连市花园口临港工业区注重残疾学生享受教育的机会,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

  三是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沈阳市沈北新区从2008年起,每年出资200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累计资助学生6286人,每年投入300多万元开展普惠制的校车补助工作,切实减轻了学生经济负担。大连花园口临港工业区2011-2014年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114人,困难群体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利保障。葫芦岛市龙港区各中小学建立了“爱心基金”、“扶贫基金”,基本形成“奖、助、减、免、贷”等多种形式并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障贫困学生平等接受教育。

  (五)推进三项创新,全面提高均衡发展水平

  辽宁省不断完善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大力开展增值评价工作,不断创新学校管理和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了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为全面提高均衡发展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创新督导监测机制。沈阳市皇姑区尝试网上督导,在督导过程中采用“看、听、查、访、录、议”六字工作法,有效运用督导结果,促进区域资源合理配置。法库县坚持督导视导结合,健全督导工作制度,充实督导队伍,强化督导,实现了学校挂牌督导和视导工作全覆盖。大石桥市创新督导评估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初步构建了“教育行政、教育督导、监测评价、教育教研、信息中心”五位一体的教育监测工作格局。

  二是创新学校管理机制。丹东市元宝区以培训到位、沟通到位、监管到位、奖惩到位等“四个到位”为抓手,鼓励各校在自身基础上不断探索研究,目前已形成了“一校一品”、“校校有特色”的局面。北镇市从2012年开始开展星级学校、星级班级、星级小组、星级学生的达标升级活动,实现了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水平。铁岭市清河区深入推行“关注细节、明确责任、重视过程、坚持制度、加强监督”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全区各中小学校的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是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每年投入100万元专项资金率先实施区际对口帮扶新机制,实现共同发展。抚顺市新抚区深入实施优质教育“点链片”协作化发展、整体稳步推进工程,分批次、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教育资源共享工作。北镇市按照顶层设计、全域推进的发展思路,在全市建成多媒体教室1203个、名师工作室23个、专递课堂6个,率先完成了“三通两平台”建设,构建了利用信息化手段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机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部分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仍有缺口

  部分学校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足。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沈北新区、辽阳市白塔区占地面积不足的学校比例较高。葫芦岛市龙港区、营口市站前区、辽阳市白塔区、沈阳市皇姑区、新民市、抚顺市新抚区等均有部分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足。丹东市振兴区个别学校的图书陈旧老化,东港市专用教室缺少,仪器设备不足。营口市鲅鱼圈区个别学校实验室和艺术教室面积不足。大石桥市部分村小教育设施设备相对老化。大洼县有的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投入不足。

  (二)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新民市、辽中县、北镇市、大连市花园口临港工业区50周岁以上的教职工比例偏高。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能力不足。抚顺市新抚区、抚顺市东洲区、抚顺市沈抚新城、营口市站前区、铁岭市清河区部分学校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偏低。康平县、营口市鲅鱼圈区部分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大连市花园口临港工业区教师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对应的比例偏高。东港市教师交流机制不够完善,在学校人转变成系统人方面缺少如职称评定、工资晋升、生活补贴等切实可行的办法。

  (三)部分城镇学校班额偏大

  本次受检县中均有部分学校不同程度存在大班额问题,特别是在一些城区学校班额偏大,有的大班比例偏高。沈阳市沈北新区、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丹东市振兴区、北镇市、葫芦岛市龙港区问题相对突出。

  四、督导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各县要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大教育投入,落实“三个增长”。要紧紧抓住“全面改薄”的历史机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每所学校的校舍、实验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音体美器材等进行标准化配备,确保达到省定标准。要根据城镇化加快的形势,研究建立相应的监测机制,尽力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对于长期难以解决的老城区校园面积狭小的问题,要主动应对,形成有效对策;对于城区新建住宅小区、生源较集中的区域要配套建设学校。

  (二)进一步加大调配力度,持续优化教师结构

  各县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有计划地补充农村师资,补充紧缺学科教师,补充优秀骨干教师,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要通过实施农村教师奖励计划、设立农村教师专项补贴等,不断创新教师激励机制,让优秀教师“下得去,留得住”;要加大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力度,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努力实现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和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配置均衡化。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统筹,持续提升均衡水平

  各县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责任制,确保如期实现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规划的目标。要进一步强化督导,对已实现基本均衡目标的县做好动态监测,巩固提高均衡水平;对未达标地区要加强督查,指导做好查缺补漏工作,推动均衡发展目标如期实现。要针对本县单项差异系数不达标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均衡发展总体水平。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辽宁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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