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西藏自治区11个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8-10-11 16:02
(2018年9月28日)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9月21日至2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西藏自治区申报的11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西藏自治区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5个小组对11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51所,其中小学37所,初中14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1774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11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西藏自治区11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地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地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西藏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11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11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各地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西藏自治区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在国家指标体系(17项)基础上增加了11项指标。核查结果:11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90.5-93.5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西藏自治区11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西藏自治区对11个县(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结果与西藏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1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总体上看,11个县均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将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的基础性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一是重视组织领导,落实推进责任。各县均成立均衡发展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责任、监督、问责机制。二是不断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2015年以来,11个县累计投入39.2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190所,新增校舍面积54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827多间,新购置计算机6513台,新增图书132万册。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三是注重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各县通过大力营造尊师氛围、提高教师待遇、改善生活工作条件稳定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通过评先评优向农牧区学校倾斜等政策,促使城乡教师流动。四是强化“控辍保学”,保障特殊群体权利。各县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食宿质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等方式做好新时代“控辍保学”工作;坚持“两为主”和“全纳”教育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五是重视常规管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县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课程计划,大部分学校常规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管理基本规范;部分学校在教研教改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西藏自治区今年提出申报的11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区定标准,根据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11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教学仪器设备尚未配置到位
11个县均不同程度存在计算机、多媒体等教学仪器设备尚未配置到位问题,部分县缺口较大。
(二)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存在不足
吉隆县个别偏远学校供水、供电、供暖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昌都市卡若区、昂仁县、丁青县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在多媒体教室配置、网络带宽、校园网建设、“班班通”等方面均有部分学校不达标。仲巴县体育运动场地建设标准较低。部分学校尚未实现“班班通”。 学校供水、供电、供暖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墨脱县部分学校未建设校园网。部分学校低年级学生课桌凳配备不合理。察雅县部分学校未建设校园网,部分学校学生课桌凳破损严重,更新维护不到位。部分学校未安装取暖设施,冬季尚未取暖。丁青县在建项目速度较慢,需加快施工进度。那曲市色尼区部分学校无计算机教室。城区学校普遍缺水。革吉县学校供电尚未有效解决。
(三)个别地区还存在大班额问题
昌都市卡若区、丁青县大班额问题比较突出。
(四)教师结构性短缺矛盾依然存在
昌都市卡若区、萨迦县、察雅县、那曲市色尼区、丁青县、嘉黎县、仲巴县、昂仁县、吉隆县、墨脱县、革吉县专任教师结构性缺编,缺口较大。昂仁县临聘教师较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安保人员、宿舍管理人员普遍配备不足。昂仁县、仲巴县、嘉黎县未开展实质性校长教师交流,教师培训效果欠佳。墨脱县教师职称结构不合理,高级、中级职称人数偏低。昌都市卡若区教师培训覆盖率、教师培训经费占全校公用经费比例等方面均有学校不达标。丁青县支教人员较多,且非师范专业,没有教师资格证。教师交流比例偏低,骨干教师城乡之间配置不均衡。丁青县县城学校无教师周转房。
(五)义务教育管理能力和水平仍待提高
萨迦县个别乡镇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吉隆县、察雅县部分学校图书室功能未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利用率不高。吉隆县、墨脱县、察雅县个别学校食品留样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昂仁县小学校际间生均体育场馆面积差异较大。昌都市卡若区、嘉黎县、革吉县关爱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工作需加强。丁青县学校精细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三、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照国家和区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严格加以整改。
(一)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要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根据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尽快配齐教学仪器设备,实现校校达标。要加快城镇教育资源扩容步伐,有效缓解部分地区中心城区的入学压力,逐步化解“大班额”问题。要合理优化农村学校布局,继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增强残疾孩子融入社会的能力。
(二)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的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要不断创新教师补充方式,进一步加大音、体、美、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的培养和补充力度,持续优化教师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要不断完善激励政策,持续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努力保障农村教师留得住、有发展。
(三)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要在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放在内涵发展上。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藏区教育水平。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努力打造高效课堂。要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全面育人为目标,努力打造内容丰富、具有西藏特色的育人文化。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研究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