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研学旅行实施意见 确保每名中小学生每个学段参加研学旅行
发布时间:2018-10-11 11:00
10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由12个部门联合印发,提出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每名中小学生在每个学段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意见》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在今年广州市两会上,民进广州市委会主委李小琴提交《关于广州市尽快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建议》,广州市教育局近期回复该提案时,提到广州在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将采取的做法:广州将建立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素质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
李小琴认为,现有的研学旅行项目主要是市场行为,培训机构、旅行企业等纷纷抢滩布局。而在升学率和安全责任的双重压力下,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顾虑较大,动力不足。目前,很多学校只是每年一次组织学生进行一天的春游或秋游,遇到流感等特殊时期还要取消。
日前,省教育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这是结合广东省实际,对教育部等11部门2016年联合发布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细化。《意见》提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每位中小学生在每个学段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学校应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通常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研学旅行时间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各地根据地域特色和学段特点,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广州市教育局表示,将建立研学旅行统筹协调机制。由教育部门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住建、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管、旅游、保监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将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指导督办。同时建立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素质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全媒体记者龙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