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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涉校园欺凌暴力案 前11月批捕逾千人
发布时间:2016-12-29 10:50

    昨日上午,记者在最高检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同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经审查,起诉2337人。

  严厉打击成年人组织校园犯罪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介绍,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学生依法从宽处理,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对于性质、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依法惩处。

  张志杰提到,最高检深挖并依法严厉打击成年人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根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78人,起诉64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人。

  此外,全国1960个检察院成立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机构也对校园欺凌等暴力犯罪进行专门化办理。张志杰介绍,目前,已有近万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犯罪规律的未检检察官,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原则上由他们办理。同时,河南等地检察机关还对有重大影响的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挂牌督办。

  女中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增加

  从近期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情况来看,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表示,近期检察机关办理的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中,涉案罪名以伤害类和侵财类案件为主,涉案主体仍以男性及中学生为主,但女中学生涉及聚众暴力伤害犯罪有所增加。

  史卫忠介绍,涉案罪名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聚众斗殴等,其中伤害类和侵财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

  涉案主体仍以男性为主,但女性中学生涉及聚众暴力伤害犯罪成为新的增长点。“从目前网络曝光的案件看,女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也有一定数量。”史卫忠表示。同时,中学生在涉罪未成年人中占比较高。

  除涉案罪名及涉案主体外,作案手法也呈现简单性和突发性。史卫忠说,拉帮结派、恃强凌弱现象较为突出。

  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特点

  伤害类和侵财类案件占比大

  广东省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5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510起案件中,抢劫、故意伤害案件分别占38.41%及37.68%

  中学生在涉罪未成年人中占比高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小学生占15.3%,中学生占79.3%,大专院校学生占5.4%

  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办理的校园暴力案件中,普通中学学生占29.5%,职业学校学生占41%

  涉案主体仍以男性为主

  广东省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5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涉罪未成年人915人,男性占99%

  作案手法呈现简单性和突发性

  以陕西西安临潼区检察院所办案件为例,因碰撞、口角、玩笑,甚至眼神、微小日常摩擦事件引起的纠纷占48.6%,经济、感情纠纷占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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