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育部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2 19:54 点击量:129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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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部属高校
县中托管帮扶项目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落实《“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关于“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大对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帮扶力度,带动和促进提升我国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教育部决定组织实施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项目,主要依托举办附属高中的部属高校(以下简称托管高校),面向中西部、东北地区23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基础薄弱县,托管帮扶一批县中(以下简称帮扶县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组织实施好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项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县中是我国农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县中,对带动整体提升县域基础教育办学水平,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服务国家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和有关部属高校要从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人才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县中托管帮扶工作,积极带动和促进县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夯实基础。
2.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强化地方各级政府保障责任,充分利用部属高校及附属高中优质资源,形成有效托管帮扶机制;坚持精准帮扶,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三省经济欠发达且人口数量较多的教育基础薄弱县倾斜;坚持公益属性,托管高校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避免增加帮扶地方和县中额外经济负担;坚持提高质量,着力提高县域薄弱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引领带动整体提升帮扶县中所在县域基础教育办学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3.工作目标。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启动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项目,示范引领地方高校和城区优质普通高中积极开展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力争到2023年形成国家示范、地方为主的县中托管帮扶体系,到2025年,帮扶县中办学质量显著提升,促进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
二、托管机制
4.建立托管帮扶关系。教育部根据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托管帮扶项目学校名单,统筹考虑有关部属高校附属高中数量、前期对口帮扶工作基础和就近就便等因素,以及东部发达地区面向西部10省份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教育人才“组团式”对口帮扶情况,确定了48所部属高校与112所项目学校的托管帮扶关系(详见附件)。另外,将创新人才教育研究会托管帮扶的3所学校纳入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项目实施。
5.签订托管帮扶协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协调托管高校和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帮扶县中三方于2022年7月31日前签订托管帮扶协议,并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托管帮扶协议复印件汇总后报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备案。托管帮扶工作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协议应明确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托管高校要坚持公益属性,不得收取“品牌费”;地方政府可给予托管高校一定管理费,用于派驻校长教师团队食宿和交通补助、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等工作支出;帮扶县中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
6.创新托管帮扶方式。托管高校要认真总结本校以往帮扶工作经验,积极发挥高校人才资源优势和附属高中办学优势,结合帮扶县中实际需求,在与帮扶县中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托管帮扶工作,可采取派驻校长教师团队托管帮扶、定期到校指导帮扶和组织跟岗挂职锻炼等方式开展托管帮扶工作,并充分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鼓励高校组织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到帮扶县中开展支教、实习实践等活动。
三、重点任务
7.提升帮扶县中管理水平。指导帮扶县中完善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校内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学校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并认真总结办学经验,积极凝练办学理念,明确特色发展目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社团活动,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持续提升办学治校能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和内生动力。
8.加强教研指导和教师培训。托管高校要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和附属高中专业优势,深入调研了解帮扶县中实际需求,建立常态化教研指导机制,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联合教研;加强帮扶县中教师培训,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到帮扶县中进行教学指导,组织帮扶县中管理干部和教师到高校进行培训学习、到附属高中跟岗挂职锻炼,着力提升帮扶县中教师学科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9.提高帮扶县中育人质量。聚焦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核心任务,指导帮扶县中完善课程实施规划,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健全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改进综合素质评价,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并充分利用托管高校专业资源,指导帮扶县中开发和丰富选修课程,帮助学生了解高校专业特点,引导学生合理选科选考。
四、组织实施
10.加强组织领导。托管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帮扶主体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统筹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属高校和帮扶县中及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三方做好对接;指导已划归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高校附属高中,积极配合有关高校参与开展县中托管帮扶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地方高校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和市域内城区优质学校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力争使每一个教育基础薄弱县都有1所县中得到帮扶。各地要积极完善县中发展提升政策,加大县中投入保障,为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11.强化过程管理。托管高校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县中托管帮扶工作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县中托管帮扶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按有关规定为援派挂职干部人才发放生活补助,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倾斜,并根据海拔高低、艰苦边远程度等有所区别。地方教育部门要加强帮扶县中办学质量评估,并在评优评先、年度绩效考核等方面对发展提升显著的帮扶县中给予倾斜。教育部将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加强对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工作的指导。
12.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解读“十四五”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县中托管帮扶工程有关政策,认真总结宣传各地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典型经验,为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教育部将定期开展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工作经验交流,加大对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