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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推进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育部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8 16:29    点击量:159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国语言资源保护
工程建设推进会的通知

教语信厅函〔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部内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系统总结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语保工程)一期建设经验,部署语保工程二期建设工作,我部定于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在京召开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推进会,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5:00-16:30。

  二、会议地点

  在国家会议中心“多功能厅B”设主会场。

  各省(区、市)设分会场,具体地点由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确定。

  三、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系统总结语保工程一期建设经验,表彰“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语保工程二期建设工作。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

  2.有关部门司局负责同志

  3.教育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

  4.语保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核心专家组代表

  5.“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

  (二)分会场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分管负责同志、各省(区、市)语委办负责同志、本地“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有关专家。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负责做好分会场组织和通知、报名等工作。

  五、会议报名

  (一)请京外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从本地“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个人获奖者选派1位代表赴京参加主会场会议。京外参会人员凭此通知于4月18日到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报到。

  (二)请于4月14日(星期三)17:00前将会议回执(主会场和分会场)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教育部语信司。

  六、其他事项

  (一)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尚未排除传染嫌疑的,请更换其他参会人员。请派出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相关检查防护措施。

  (二)视频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系统,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分会场技术负责人4月19日(星期一)10:00进行网络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技术保障部门联系,联系人和电话:侯杰 18600990520。

  (三)请主会场参会人员于4月19日(星期一)14:30前到国家会议中心“多功能厅B”门前签到,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座,会议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部署本地分会场会议安排。

  联 系 人:教育部语信司 夏令伟 010-66092238

             易 军 010-66097863

  传  真:010-66097107

  电子邮箱:bzhch@moe.edu.cn

  附件:1.会议回执(主会场)

     2.会议回执(分会场)

     3.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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