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校园"小眼镜" 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出招了
文章来源:云南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03 11:19 点击量:219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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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年纪,却戴上了眼镜,如今校园中的“小眼镜”越来越多。为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2月1日,云南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由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云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从2019年开始,云南省各州市人民政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县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考核。
到2030年,实现全省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
方案明确将近视防控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
2018年12月,云南省选择了7个州市14个县(市、区)组织开展了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调查检出我省幼儿园6岁儿童近视率为14.8%,小学生近视率为31.4%,初中生近视率为64.8%,高中生近视率为76.2%。
为切实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云南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八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方案》对在近视防控中所涉及的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和政府有关部门共五个方面主体的具体责任、应采取的措施办法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郑毅介绍,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从2019年起,每年开展各州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全省中小学每年选树200所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学校
《方案》提出,至2020年,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达到100%;确保每所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校医或保健教师。要通过示范引领,带动防近工作开展,从2019年开始,云南省教育厅每年将选择2-3个州(市)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在全省中小学每年选树200所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学校。
此外,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省教育厅将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将达标情况纳入培训机构的资质年检内容。
学校为学生减负且严禁将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方案》指出,学校要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按照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多渠道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至2020年,确保每个学校至少配备1名校医或保健教师。
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加强视力健康管理。每个学校至少配备1名视力健康管理员,负责开展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将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档案
在近视防控工作中,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建立并完善由省、州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近视防治三级网络,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近视防控站点。
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医疗卫生机构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
加强健康教育,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云南网记者 高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