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多校划片优质高中招生倾斜 教育部欲为“学区房”降温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22 22:44 点击量:289 大
中
小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记者胡浩)针对“学区房”被热炒等现象,教育部22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群众择校冲动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要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
在《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教育部要求,今年19个副省级以上重点大城市各区(县)要实现100%的小学、95%的初中划片就近入学。经审批的初中特长招生比例,控制在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通知强调,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对于近来逐渐兴起的“现代私塾”,教育部提出,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