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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出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政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5 17:29    点击量:719    

  《合肥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公布实施。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以上。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该市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水平

  根据该《办法》,今年年底合肥市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6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市城市社区和半数农村社区。

  “合肥市将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补助标准,将日常运营补贴从每张床位每年1200元提升至2400元。其中,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给予每张床位每年3600~7200元运营补贴。”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与此同时,该市将实行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市级按照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政府向社会办养老机构购买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城乡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对于符合条件的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该市继续实施资金扶持政策,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每年给予3万元日常运营补贴。对于纳入农村幸福院建设计划的,将按照省补农村幸福院补助标准执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办法》也规定将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向县域延伸

  自2013年10月起,该市向市区三类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至今已为近万人提供了348.3万人次的服务。

  根据该《办法》,今后合肥市会将该项惠民工程向县域延伸。县(市)城关镇70周岁以上低保、空巢(无子女)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将享受1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评估制度

  此外,《办法》提出,该市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或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评估工作。

  2015年,该市将在实施民办养老机构等级评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的基础上,把公办养老机构评估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评估体系,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过程、服务结果进行全方位评估,掌握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及时完善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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