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喀什地区老年大学发展发挥老年人在喀什地区和谐稳定建设中的作用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5 16:41 点击量:370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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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期是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老年人是极为宝贵的社会财富,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老年教育则是提高老年人的基本素质、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途径,而地区、县市老年大学是全地区老年教育体系建设中的中坚力量。因此,我们要大力推进喀什地区老年大学发展,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喀什地区和谐稳定建设中的作用。
一、老年人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1、老年人是极为宝贵的社会财富
拉斯勒( Laslett,1989) 在其著作《生命的新地图:第三年龄的出现》中,将人生分为四个年龄段:第一年龄是人从开始社会化和接受教育的阶段,具有依赖、社会化、不成熟、受教育等特征;第二年龄是立业、成家、养育子女和赡养父母的阶段,具有独立、成熟、责任、收入、储蓄等特征;第三年龄是人生的顶峰。既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又拥有可自己安排的足够的时间,可以按照自己愿望,发挥自身潜力,达到自我实现的境界,具有个人价值实现或成功的特征;第四年龄才是生活不能自理,依赖他人照料直至死亡的阶段,具有依赖、衰老、死亡等特征。
201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老龄委等十六个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广大老年人要树立终身发展理念,将老年期作为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积极面对老年生活、保持身心健康、参与社会发展、提高生活品质。”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3岁,而退休年龄依然是五十年代规定的男60女50或55岁。而截至 2010 年,全世界已经有一半国家男性法定退休年龄超过 60 周岁,其中有 48 个国家的男性退休年龄达到 65 岁,另有 18.6%的国家女性退休年龄为 65 岁。老年人群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能和价值潜能。健康的、有知识、有技能、有爱心的老年人实在是老龄化社会极为宝贵的社会财富! 一个社会越是能及早认识到这一点, 就越是能及早获得老龄化的净收益。
从2011年到2014年,喀什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1万名左右,平均每年递增0.3个百分点。截止到2014年,喀什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40.1万人,占总人口的8.9%,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家家有老人,我国各族人民都有尊老敬老光荣传统。越来越庞大的老年群体尤其是处于第三年龄段的老人,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老龄化程度加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显现出来。
2、国家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从老龄观演进进程来看,“健康老龄化”概念最早出现于1987年。世界卫生组织的经典定义:“健康是身体、心理和社会功能的完美状态”。健康老龄化战略追求健康的长寿,尽量延长老年的健康期、缩短老年的病残期。1997年西方七国丹佛会议,首次提出积极老龄化概念。“积极”强调的是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精神和公共事务。积极老龄化战略的基本内容是通过各种方式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第六十五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在六十八条还规定:“国家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量力和自愿的情况下,从事下列活动:(一)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二)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三)提供咨询服务;(四)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五)依法从事和经营生产活动;(六)参加志愿服务、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七)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调解决民间纠纷;(八)参加其他社会活动。” 《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支持老年人以适当方式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发挥老年人在社区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节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老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5%以上。扩大省际和区域内“银龄行动”工作范围,为开发老年人才资源、发挥老年人作用创造条件。”
通常,老年人的社区参与是老年人参与社会的主要途径。老年人通过一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公共活动。参与社区事物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参与社区服务,形成社会救助制度;参与改善社区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参与社区综合治理,维护社区安全、稳定;帮助弱势群体,促进社区思想道德建设;参与社区文体教育等活动,使社区居民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反分裂斗争中,老年人同样可以在传播现代文化、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去极端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老年教育领域同时也是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在全国已建成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和老年学习点中,绝大多数管理者和教师由老年志愿者担任。在劳动密集型的文化旅游产业、纺织服装产业以及民族手工业领域中,老年人更可以找到为旅游强区做出贡献的位置。
3、老年教育是提高老年人的基本素质、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途径
发展老年教育,普及生活保健知识,传播文化涵养知识、休闲技艺和科学素养知识,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生活意识,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代际沟通、参与社区事务的能力,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更好地融入社会。
发展老年教育是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提高喀什地区人力资本积累的迫切需要,有利于促进喀什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今后,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体能和智能较强的情况下步入退休状态,这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正在成为实际或潜在的再就业劳动者。因此,发展老年教育,帮助老年劳动者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提升人力资本品质,延长就业时间。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生命潜能,继续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实现其生命价值。
二、大力推进老年大学建设,提高老年人的基本素质和社会参与能力
1、老年大学是老年教育体系中的中坚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条 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各类老年学校。”让所有老年人实现享受教育的权利,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法定义务。因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地区、市县老年大学,社区乡镇老年学校,居委、村委老年学习点多层次、全覆盖,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定位明确,分布合理的老年人学习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依据法律规定,应该将老年教育(1)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纳入政府职责;(3)纳入公共财政;(4)纳入教育统计;(5)纳入奖惩。老年教育应由政府、机构(老年大学等)、社会组织(老年大学协会等)共同负责,即政府主管、政策导向与引导;机构发挥引领作用;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协调。
在地区老年教育网络中,喀什地区老年大学应当起到示范、引领、辐射的作用,成为地区老年教育的教育教学指导中心、老年教育干部和师资培训中心、老年教育信息中心(含老年教育师资资源库)、老年教育科研中心和老年教育教材编写中心,服务全地区的老年教育。各县市老年大学则应成为本县市老年教育的领头羊。因而喀什地区老年大学的建设是老年教育建设工程的重中之重。
2、扩大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任重道远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把“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 (学校)办学规模”作为主要发展目标之一,把“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探索老年教育新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的财政投入,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办学规模”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把老年教育提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老年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
《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也把“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扩大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列为发展目标之一。主要任务包括,“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建设投入,积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十二五”期间,各地、州、市全部建立老年大学,80%以上的县(市)建成符合当地实际的老年大学(学校),老年人入学率达到老年人口的5%以上。”
1986年9月,新疆第一所老年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大学成立。到2014年,全疆老年大学(学校)已达937所,在校学员5.27万人。其中:地州、县市区老年大学78所,在校学员2.76万人;乡镇、街道老年学校154个,在校学员0.9万人;村、居委会老年学校705个,在校学员1.62万人。
目前,“十二五”收官之年已经过半,在拥有12个县市的喀什地区,只建有4所老年大学(泽普县老年大学、巴楚县老年大学、莎车县老年大学和叶城县老年大学),在校学员有686人,有各类老年文艺团体有44个,其成员为922人。而应当成为地区老年教育机构龙头的地区老年大学,还在逐级审批的筹建过程之中。
喀什地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办学经费紧张一直是困扰喀什地区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如前所述,“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的财政投入”,这些是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希望各级政府能切实贯彻落实。同时我们也积极寻找不花钱、少花钱兴办老年教育的方法与途径。
3、以老年教育规范化示范校建设为抓手,加强内涵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全国和新疆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学校及教学点)规范化示范校(点)建设是实现老年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的“中国特色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研究”(2006年12月到2008年3月),最终形成了研究报告。《中国特色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研究报告》提出了“中国特色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的四个原则与理念,阐明了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的项目构成,提出了九个方面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研究了“全国示范性老年大学”的标准和创建评定方法,制订了省、地两个级别,发达、尚发达、欠发达三类地区共六种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论证了“中国特色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创建工程”的要义,提出了《规范化建设创建工程的实施办法》“参考文本”等。新疆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自2000年3月正式启动。2004年10月,经新疆老年大学协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修订,形成了《新疆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稿)。
我们要研究这些文件,同时借鉴各地尤其是新疆的创建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喀什地区的创建规划。鼓励各地无则创建,有则创优老年教育。依据规范化老年(大学)学校的标准和评估项目量化指标,以缺啥补啥为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化老年(大学)学校创建计划,将创建规范化老年学校的过程变为学校自身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学校管理不断加强、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充分发挥的过程。争取建立一所(个)达标并常规运转一所(个)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和老年人学习点。
喀什地区维吾尔族人口占总人口91.92%,汉族之外人口占93.38%(2014)。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的78%。维吾尔族老年人、农村老年人学习权利得以实现是老年教育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所在,这是我们必须面对和积极寻找破解途径和方法的。
喀什地区已成立的县老年大学分别开设了唱歌、书画研修和西医保健、电脑知识、舞蹈艺术、太极、音乐等8个学科。在大家的努力下取得了长足进展。为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地区老龄办今年特地委托上海市老龄办招募了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教学经历的老年大学教师3名,来喀什地区进行了为期两个半月的书画、声乐等专业培训。但这些课程基本上属于休闲娱乐和健康教育类,尤其难以满足老年人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和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需要。
老年大学(学校)的自身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领导体制、管理制度、经费投入、师资队伍、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体系等方方面面。我们要做好顶层设计,深入调研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的症结,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老年大学(学校及教学点)规范化示范校(点)建设。
总之,在我区老年教育发展的道路上,需要克服的困难和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但是,在中央大力支持和全国各省市对口援疆不断深入的条件下,新疆各项事业都有希望实现跨越式的发展,老龄事业和老年教育事业也面临着同样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有决心有信心,通过我们和全区四十多万老年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我区老年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后来居上,为造福我区广大的老年群体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