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产业产能过剩与结构失衡的原因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3 16:56 点击量:348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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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快速增长,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与此同时,中国也加快了老年服务业发展步伐,2000年全国养老床位刚达到120万张,2014年便达到554.1万张。中国老龄产业一直被视为“朝阳产业”,但发展却步履维艰。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显示,被访的257家养老机构中,养老服务床位空置率高达48%,48.1%的养老院收支基本持平,32.5%亏损,仅有19.4%稍有盈余,民办养老机构生存尤为困难。中国老龄产业“叫好不叫座”的背后究竟潜藏着什么?制约老龄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有哪些?
中国老龄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其一是产能过剩。在老龄产业领域,国人多依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与老年人口数量众多,与西方发达国家简单对比后差距较大,想当然地认为中国的老龄产品与老龄服务需求巨大,老龄产业产能不足。在此等认识与思维定势下,国家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养老机构建设迅猛。但《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达到48%,养老地产也严重滞销。由此,中国的老龄产业产能总体上也存在过剩的现象。其二是结构失衡。老龄产业内部所暴露出来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可能比数量过剩问题更为严重。具体表现在:少部分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与多数养老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大量空置并存,普通供养型床位和护理康复型床位比例严重失衡,城市与农村以及城市内部城区与郊区养老床位严重失衡。
具体成因有:
(1)养老机构的定位偏差。养老机构床位大量闲置与其定位偏差不无关系。突出表现在其所处地理位置选择、内部设施条件、收费标准等方面不能很好地满足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
(2)政府与市场责任不清。虽然老龄事业与老龄产业都是为老年人提供产品与服务,但两者的责任主体是完全不同的。老龄事业与老龄产业的责任主体分别是政府与市场,但遗憾的是多数国人甚至政府都把两者混为一谈,致使政府与市场在老龄服务业发展中责任不清,以致老龄服务业乱象丛生。例如,出现部分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与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的大量闲置并存的现象。
(3)养老观念滞后。受数千年的小农经济与家庭传统养老观念以及计划经济时期开始逐渐形成的“福利化养老”认识误区等影响,在中国的当下仍没有普遍形成“花钱买养老服务”的习惯,进而对养老服务需求产生抑制作用,影响了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的进程。
(4)养老意愿与养老需求混同。市场是由需求而不是意愿支撑的。意愿通常指个人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并因此而产生的个人主观性思维,因而具有易变性。而需求是一定时期在既定价格水平下消费者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商品数量。由此可见,意愿与需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意愿包含需求,意愿在转变成需求的过程中会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与制约,而需求是能够实现或已经实现了的意愿。但遗憾的是国人常常将意愿与需求混同。例如,在相关调查中更多调查得到的是对老龄产业的意愿,但国人错把意愿当需求,结果导致了对老龄产业需求的严重高估。
(5)利益驱使。中国老龄产业发展中的许多问题并非新近才出现,但我们不是视而不见,就是一味地固执己见,除了思想认识水平所限之外,也与其背后各自的利益诉求密不可分。例如,几乎所有的老龄产业研究报告与学术论文都一味地鼓动政府与社会加大对老龄产业的投资力度,却从未想过老龄市场需求能否跟上老龄产业供给能力快速扩张的步伐,结果导致了中国老龄产业总体产能的严重过剩与内部结构的严重失衡。
(6)引领消费群体缺失。老龄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品牌偏好由老龄消费者自身的收入水平、健康状况和生活习惯等因素决定,同时也受到参照群体的价值观、行为特征和品牌偏好的影响。计划经济时期开始为权贵阶层修建干休所、疗养院、高干病房等各种福利设施,而在市场经济时期其建设并未停止,这些由财政投资建设与财政补贴运营的福利设施,在满足权贵需求的同时,却带来如下后果:一是占用了大量的财政资源,造成社会的严重不公。二是减少了对市场的有效需求,不仅不利于花钱买服务市场意识的培育,而且挤占了原本属于老龄市场的生存空间,加剧了老龄市场的不公平竞争,不利于老龄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三是老龄市场因此也缺少一个引领消费者阶层。社会各阶层具有向上学习模仿的特点,因而示范群体的引领对市场发展的意义不可小觑。而中国老龄市场的老年消费引领群体由于部分被政府不恰当的社会福利所覆盖,而部分失去了消费引领作用,从而制约了老龄市场的发展。
(7)老龄市场的严重污染。中国的市场已经遭受到严重的“污染”,而其中的老龄市场可能是一个受“污染”最严重的市场,各种坑蒙拐骗伎俩层出不穷,老年人屡屡上当受骗,从而失去对老龄市场的信心,对老龄产品与服务的需求被“市场污染”所抑制,进而影响到老龄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