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人谈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3 09:20 点击量:905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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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要做大、做实、做出效果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人谈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
中国文化报记者 曲晓燕
4月28日,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本报记者近日就本次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开展背景、申报要点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专访了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人。
记者: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历程中,这是首次从扩大文化消费角度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能否介绍一下相关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消费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扩大有效供给,引导文化消费,为稳增长作贡献。实施促进文化消费计划也被列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和中央文化体制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2016年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文化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促进文化消费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尤其是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培育文化消费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转型升级新的支撑点,有利于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有利于激活和释放文化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有利于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重要贡献。
近年来,文化部在促进文化消费方面做了一些工作。2012年,文化部联合有关研究机构研究建立了文化消费指数体系,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发布中国文化消费指数,客观反映各省区市文化消费发展的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和未来趋势,为各级政府开展促进文化消费工作提供决策参考。2013年,文化部开展了“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的政策和措施研究”专题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国文化消费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文化消费总体规模偏低的原因,提出促进文化消费的政策建议。在此基础上,经过可行性研究分析,2015年,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开展“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从东、中、西部选择典型地区,采取不同的促进文化消费的措施进行政策试点,取得较好效果。同时,各地也自主采取了多种促进文化消费的措施。可以说,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条件基本成熟。基于此,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
记者:《通知》指出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同时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为什么要突出强调这一点?
答:促进文化消费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不仅是要扩大文化消费规模,更是促进群众享受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因此,本次试点工作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原则。试点工作将注重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精神食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通知》明确地方政府主要发挥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试点工作,要更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居民进行文化消费。同时,试点中将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完善对供需两端的公共服务。
记者:《通知》对此次扩大试点工作有很详细的要求,请介绍一下其中的要点。
答:为确保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真正做大、做实、做出效果,《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总体来看,试点工作将按照“中央引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确定一批试点城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形成若干行之有效、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推动我国文化消费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带动相关领域消费,不断增强文化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通知》具体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试点工作如何扩大。按照方案要求,各省区市可推荐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和其他一个地市级城市参加试点工作,确保申请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并覆盖到各主要城市。
二是地方政府“愿意做”。实施方案提出确定试点城市、予以资金支持等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促进各地主动开展试点工作。
三是地方政府“怎么做”。实施方案明确申请参加试点的城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试点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同时,实施方案也提出了试点城市的确定程序,明确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如何申报以及试点工作流程等。
四是地方政府“做什么”。实施方案提出试点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从落实环节对试点城市提出明确要求,便于试点城市制定工作方案。同时,积极支持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创新,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文化消费,鼓励各地丰富试点模式。
五是地方政府“做得好”。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明确提出考核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主要考核内容,提出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等,以此督促试点城市做好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目前申报截止时间临近,请介绍一下申报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本次试点工作的申报截止时间是5月31日,各省区市文化厅局须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地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并重点关注以下三点:
一是试点城市必须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当地文化、文物、财政、税务、金融、发改、商务、经信、旅游、统计等部门开展试点工作。
二是试点城市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包括当地文化消费基本情况及开展试点工作的优势条件、试点工作总体设计、数据采集报送及效果反馈评估等内容,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确保试点工作可落地实施,可评估检查,可总结推广。
三是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将商请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试点工作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然后向文化部报送以省级人民政府名义出具的《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推荐函》和试点工作方案。
记者:去年6月,文化部、财政部首次共同实施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这些前期工作获得了哪些经验?下一步将如何做好试点工作?
答:总体来看,去年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东部北京市海淀区试点国家文化消费服务平台大数据功能初步显现,从供需两端引导文化消费;中部试点既有力推动了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又有效拉动了文化消费,间接拉动比例达1∶10;西部试点直接拉动文化消费比例达1∶6.1。通过试点,我们探索了一些有益经验:一是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试点政策;二是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动性,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文化消费;三是要做好文化消费数据的收集监测,掌握文化消费的基本情况,便于及时调整试点政策;四是要加强对各地试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估;五是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宣传推广,使社会各界更便捷获取信息,积极参与到试点工作中来。
此次试点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吸取上述经验,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指导各地开展扩大文化消费试点申报工作,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创新,丰富试点模式,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文化消费;二是召开专题会议,举办培训班,部署并指导各地开展试点工作;三是加强对各地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四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五是做好试点工作成果的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