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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号角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0 14:51    点击量:352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是一个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认识高度,来进行全国和全民总动员的重要文件。学习《意见》,能够非常明显地体会到,这个文件对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高瞻远瞩的文化站位、正本清源的精准把握和清晰有力的路径指引。

  一是高瞻远瞩的文化站位。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了中华儿女共同的情感和价值、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和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重要论述,并且明确而深刻地指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总书记这些重要思想,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入总结中,对文化作为人类精神文明的根本动力的深刻认识中,阐明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性,揭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事业,必须把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一项重要又迫切的工作来重视。

  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正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宏伟愿景所迈出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有了这一步,中华民族在近四十年改革开放中所积累起来的物质力量,就能更加自觉地被内化为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从而使未来中国的发展进步更加充满魅力与活力,就能进一步构建起支撑中华民族影响世界的、真正有效的国家软实力。《意见》在深刻理解把握总书记讲话精神的基础上,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内容、重点任务、实现路径等多个层面,立体完整地论述与规划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和宏伟蓝图。这是迄今为止从中央和国家层面针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颁布的最全面、系统、深入,同时也是最为迫切的指导性文件;是一个审时度势、事关国运,从更高层面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纲领性文件;是在近百年浴火重生的中华大地上,吹起的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响亮的号角!

  二是正本清源的精准把握。《意见》的另一大特色是,鲜明的现实关切、清醒的价值导向,正视听、聚共识、引方向。众所周知,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灿烂辉煌,但也有精华与糟粕共存的客观事实;与此同时,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也存在复兴与复古认知模糊的现象,以及一些“以洋为尊、唯洋是从”“简单拿来”等错误倾向。《意见》明确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要“立足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既不复古泥古也不简单否定”“既不简单拿来也不盲目排外”,不断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并且“不断补充、拓展、完善”,进而使得“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等等。这些都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和国家的文化立场与导向。它既有历史经验的内化与总结,也有科学的设计与前瞻,是一个充满开放与包容精神的文化宣言,激励人心、催人奋进,使人们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充满信心也满怀期待。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了全新的定位。《意见》在“主要内容”部分,将传承发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要内容聚焦在中华民族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以及中华人文精神三个方面。这种划分具有兼顾源流、囊括古今、关注演变,从历史与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整体状况的特点,显然超越了以往专业条块分割的视域局限,具有高屋建瓴的指导意义。

  三是清晰有力的路径指引。《意见》对于如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清晰的规划与可行的具体措施,这主要集中在“重点任务”部分。《意见》把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重点任务,分解为“深入阐发文化精髓”“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滋养文艺创作”“融入生产生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等七个方面。不难理解,如果没有对五千年文明遗存的精确阐发,所谓传承发展是无从谈起的。没有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于国民教育始终,就没有传承发展的具体落实。没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延续,就没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物质与精神基础。不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文艺创作,就没有升华我们精神意趣、美化我们生活环境的文化氛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能融入我们的生产生活,就不能做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民族血脉的永续发展。如果不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就不能形成整个社会普遍尊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风气。如果不推动中外文化的交流互鉴,就不能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交汇融通,持续优化它的生机与活力,而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久弥新、绵绵不绝。

  实现这七个方面的任务目标,就必须有坚强有力的组织实施和可靠的保障措施来予以推动。因此,文件的第四部分着重强化了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的关键作用,同时,也强调了加强文化法治环境建设和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性。这为《意见》的落实落地落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使这个文化方面的意见又多了些可触可感的厚度和分量。

  (作者:陈学凯,为西安交通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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