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农业部部长 韩长赋 发布时间:2015-12-19 17:37 点击量:658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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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建设生态循环农业放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推动现代农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重大意义的认识
近年来,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农业保供给、保收入、保安全、保生态的压力越来越大,农业发展已经到了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合理利用资源、更加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更加注重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汲取传统农业精华,传承农耕文明,迫切需要继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农耕文明是中华文明的基石,我国五千年传统农业始终秉承协调和谐的三才观、趋时避害的农时观、辨土施肥的地力观、御欲尚俭的节约观、变废为宝的循环观,稻田系统、桑基鱼塘、轮作互补、庭院经济等传统的生态循环模式,更是我国历经千载而“地力常壮”的主要原因。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高投资、高能耗的“石油农业”快速发展,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但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的长期过量使用导致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破坏、环境污染加重,近年来许多发达国家开始转向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必须在汲取传统农业精华和借鉴国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运用高新技术、科学管理、现代装备等现代文明成果改造传统农业。
破解发展难题,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迫切需要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依然滞后,是“四化同步”的短腿。资源环境两道“紧箍咒”越绷越紧,农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禀赋不尽匹配,粮经饲结构不合理,种养业结合不紧、循环不畅,生产、加工、流通、消费融合不够。受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应对农业发展新挑战,必须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绿水青山良性循环。
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迫切需要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今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是国家层面第一次专门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农作物是绿色生命,农业生产本身就是固碳过程,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就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屏障”。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将生态循环农业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形态,不仅是农业发展理念的创新,也是相关政策、制度、技术的创新,将为农业发展提供新动力、拓展新空间,有利于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有利于促进种养加销游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协调。
二、认真总结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成就
近年来,我们适应新形势,对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作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初步建立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制度框架。国家先后出台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制度,实行良种、农机具、农资、节水灌溉等补贴。全国21个省份出台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规章,11个省份出台了耕地质量保护规章,13个省份出台了农村可再生能源规章,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制度不断完善。
进一步强化了规划引导。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农业部出台了《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对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进行全面部署。浙江省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意见》,安徽省制定了《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方案》,江苏省制定了《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建设方案》,部省联动、多部门互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形成。
实施了一批重点工程。在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草原生态保护等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启动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实施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在河北启动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在新疆、甘肃等西北地区支持以县市为单位推进地膜回收利用。
初步构建了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带动体系。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2批建成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100余个,带动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500多个,探索形成了“猪-沼-果”、稻鱼共生、林果间作等一大批典型模式。近年来,在全国相继支持2个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10个循环农业示范市、28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1100个美丽乡村建设,初步形成省、市(县)、乡、村、基地五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带动体系。各地也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浙江省建设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17个、示范区88个、示范企业101个,江苏省启动11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市、区)建设,山东省确定了16个生态农业和农村新能源示范县。
探索推广了一批技术模式。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任务,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模式。在控制用水上,河北省制定了主要农作物水肥一体化技术标准和实施规范,2014年推广面积720万亩,亩均节水40%-60%,节肥20%-30%。在化肥减量增效上,安徽省重点推进玉米、蔬菜、水果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种肥同播、水肥一体、适期施肥等新技术,推进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在农药减量控害上,江西省把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纳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实施公共植保防灾减灾、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植保农药减量、法治植保执法护农等专项行动。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上,湖北省推广自我消纳、基地对接、集中收处等粪污利用方式,推进畜牧业与种植业、农村生态建设互动协调发展。在地膜综合利用上,甘肃省制定了加厚地膜生产标准,开展地膜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达到75.4%。在秸秆综合利用上,江苏省通过政府、企业、农户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初步形成了秸秆多元利用的发展格局。
三、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全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迈上新台阶
新时期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首要任务,着力推进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五大任务。
第一,坚持统筹兼顾,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调整种养结构,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支持苜蓿和青贮玉米等饲草料种植,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开展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示范,推广稻鱼共生、鱼菜共生等新模式。借力“互联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坚持减量优先,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广节水农业技术,提高自然降水和灌溉用水利用率。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种植绿肥。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改造,推进畜禽清洁养殖。推广节油、节电等机械技术,降低农业装备耗能,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
第三,坚持循环利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大力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探索规模养殖粪污的第三方治理、PPP模式等机制。加大秸秆深翻还田、炭化还田改土、以村为单位的成型燃料代煤等示范推广,启动一批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县建设。加快地膜标准修订,鼓励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逐步健全回收加工网络。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第四,坚持用养结合,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抓紧完成106个重点城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型复合种植,采用间套轮作、保护性耕作、粮草轮作、增施有机肥等方式,促进种地养地结合。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调查,建立预警机制,推进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示范。
第五,坚持开发保护并重,推进农业资源养护。稳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草地治理、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工程,开展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南方草地综合治理。加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严格取缔“绝户网”,推进水产养殖生态系统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濒危动植物物种专项救护,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农业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体系。
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各级农业部门要增强主体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因地制宜细化实化各项目标任务,加强与发改、财政、环保等部门沟通,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加强政策创设,加快形成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补贴制度,创新投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参与建设。继续强化试点省、示范市、县、村、场建设,以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建设一批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信息技术与生态循环农业各环节融合。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地膜农作物秸秆回收加工、有机肥生产等服务,鼓励规模经营主体采用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及时总结宣传推介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农民树立生态循环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