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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民办养老机构收入骤减两成经营 如何走出"沼泽"?
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9 09:59    点击量:265    

  疫期我国民办养老机构收入骤减两成经营承压

  养老机构如何走出疫情“沼泽”

  ● 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进行封闭式管理,一方面能更好地保护老人,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亲人无法探视、服务人员短缺等问题

  ● 运营成本加大是养老机构面临的感受最强烈、问题最突出、压力最明显的挑战,甚至已到了难以支撑的局面

  ● 养老机构是保民生、保基础、保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从长效性、前瞻性和保障性出发,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对养老机构给予指导和帮扶

  4月24日,民政部举行2020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说,新冠肺炎疫情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影响是巨大的。据民政部抽样调查,与同期相比,民办养老机构收入减少20%左右,平均支出增加20%至30%,压力陡增。

  随着疫情防控范围扩大、防控力度加强,封闭式管理的养老机构面临更大的困境和挑战。

  “一方面,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能更好地保护老人;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亲人无法探视、服务人员短缺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超说。

  李超建议,可以通过对接互联网医疗平台、运用智慧养老信息技术等措施,帮助养老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度过危机。

  也有业内人士提出,养老机构是保民生、保基础、保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因此应该对养老机构的老人给予更多关注,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从长效性、前瞻性和保障性出发,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对养老机构给予指导和帮扶。

  多措并举加强管理

  养老机构筑牢防线

  1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出台《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2月7日,民政部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养老机构纷纷采取封闭式管理。然而,由于养老机构中老人共享活动空间、食物和设备,因此他们的集体生活更易引起传染病暴发。老年人免疫力低,也更容易发病并导致死亡。

  2月16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圣水湖养老院60号楼,有24位老人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全部在齐齐哈尔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同时,整个养老机构全面进入严格的隔离观察,同期和养老院接触的家人及护理人员、管理人员也全部进行隔离观察。

  2月17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明确要求:

  一、密切关注老年人健康状况。

  二、老年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与老年人和家属沟通商量,达成一致后,通过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出诊、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或由家属送医。有条件的或根据入住服务协议,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随同协助就医。

  三、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执行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

  四、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养老机构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机构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五、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新冠肺炎老年人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我国的养老机构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表现还是不错的。”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助理高云霞说。

  高云霞具体分析称,从政府部门来说,民政部以及各地民政部门非常重视养老机构的管理,采取了包括检查、培训、协调防护物资在内的多种措施,快速出台了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护指南,各地民政部门也分别召开线上培训会议。从养老机构本身来说,很多养老机构在具体管理措施上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各地也没有出现类似西方国家的大面积老年人感染、死亡或护理人员逃离等现象。

  高云霞说,由于养老机构特别需要注意输入性管理,因此,很多养老机构对访客管理、登记非常严格。针对已经离开养老机构的老人,采取延期返回、严格进行体温检查等措施。养老机构内部也对员工和老年人进行严格的管理。例如,针对老年人用餐,采取分餐制,送餐到房间等措施。同时,对场所、用具严格进行消毒。

  运营成本大幅增加

  养老机构经营承压

  不过,封闭式管理给养老机构造成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疫情防控期间,除了收入下降以外,新增支出较同期相比也大幅提高,养老机构经营承压。

  清华大学公共健康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张军、比利时根特大学医学与健康科学学院教授张维宏等人于2月7日至19日,对北京、河北、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天津、福建、四川、湖南、广西、贵州、云南、黑龙江14个省市的29家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包括公办公营、民办民营和公办民营)进行调查。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撰写发表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养老机构面临的挑战》一文中,被调查的29所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期间,51.7%的养老机构有老人返院,51.7%的养老机构有员工返院;93.1%的养老机构开展了心理咨询活动;89.7%的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够满足需求,69%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能够满足需求;仅有37.9%的养老机构防疫物资能够满足需求,75.9%的养老机构生活物资能够满足需求;100%的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增加,58.6%的养老机构获得社会支持救助。

  “运营成本高,持续经营有压力”的问题出现在张军、张维宏等人的调查结论中。在调查了29家养老机构后,他们发现,运营成本加大是养老机构面临的感受最强烈、问题最突出、压力最明显的挑战,甚至已到了难以支撑的局面。

  具体原因包括多个方面:封闭期间,返院的老人和员工需单间隔离,增加了空间需求和医疗成本;对新冠肺炎患者或处于高发区不能返院的员工要照常发放工资,这方面的成本没有减少;因员工不足,临时招募人员,需要加大投入;对封闭期间不能回家的员工,给予的物质奖励及对其家人给予的关心和帮助,也是额外的支出;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价格上涨,必然大幅增加成本。

  同时,张军、张维宏等人发现疫情防控期间,销售工作受到极大的影响,新的床位不能推向市场、新签约的客户不能入住。运营链受到巨大的影响,总体经济收入大幅减少。与增加的运营成本和大幅减少的经济收入相比,社会救助只是杯水车薪。

  制定专门扶持措施

  平稳渡过疫情难关

  李邦华表示,为了帮助养老机构渡过难关,民政部一方面推动相关部门在出台支持企业的税收、融资、就业等政策措施中将民办养老机构纳入其中,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扶持政策。

  “目前,许多地方已经出台了实施办法和细则,主要集中在提高运营补贴标准。例如,提前发放半年的运营补贴资金,降低房租成本、优化授信条件、开展费用减免、提供物资保障等方面,帮助养老机构渡过疫情难关。随着养老机构服务逐步恢复,养老机构可以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和返院老年人后,养老机构的压力会逐步缓解。”李邦华称。

  张军、张维宏等人则建议,财政、税务和金融等部门应针对养老行业受疫情冲击的特殊情况,制定专门扶持措施。除了国家和各地出台税收减免、租金减免等措施外,对养老机构要额外增加非常时期的财政补贴。一是建议暂缓养老机构为员工缴纳社保;二是财政部门对日常医疗易耗品的高价部分提供补贴,可根据养老机构信用情况先发放补贴,疫情结束后再补充评审;三是特殊时期,可以给予养老机构水电暖煤气等特殊补贴;四是给予疫情防控期间在岗护理人员岗位补贴,给予养老机构信贷融资政策支持。

  此外,张军、张维宏等人还撰文建议,重新审视养老机构关于残障人士待遇的政策。养老机构服务的对象都是高龄、失智、失能、行动不便人员,某种程度上也算是残疾人员,希望政府降低或取消养老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要求,减免养老企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同时,提高养老机构接收失能老人的补贴,加强医疗机构对伤残及不能自理老人护理的支持,并提供便利的上门指导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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