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和消费数据显示:疫情影响显现 基本民生无虞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5 08:49 点击量:266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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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数据出炉——
疫情影响显现 基本民生无虞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各省区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同比明显放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明显下降。不过,全国居民工资性收入仍实现增长,加上政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影响,保障了民生。
近日,31个省区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数据均已出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省区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同比明显放缓,个别省区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下降;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均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
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61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0.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3.9%;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08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下降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12.5%。
从各省份公布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看,上海市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62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增量为917元,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和增量在31个省区市中均处于领跑位置。
上海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受疫情冲击影响最小,或与其经济结构有关。一季度,上海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7%,但在上海经济发展中担纲“主力”的第三产业同比降幅仅为2.7%,且信息服务业、金融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逆势增长,形成了有力支撑。
北京市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874元,同比增长4.7%,在31个省区市中位居次席。其中,在养老金标准上调、转移就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技能培训、公益岗位安置等相关政策作用下,低收入农户收入较快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16.4%,快于全市平均水平11.7个百分点。
浙江、江苏、天津、广东、福建、山东、辽宁的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分明位列第3至第9名,均高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8561元的水平。受疫情冲击最严重的湖北省人均可支配收入7072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93元,减量规模居全国之首。
“一季度,工资收入水平基本稳定,对居民名义收入小幅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主任方晓丹表示,一季度,部分服务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从业人员工资收入下降。但各地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卫生、电力热力等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行业从业人员工资稳定增长,教育和公共管理等行业岗位基本稳定。春节前根治农民工欠薪行动成效显著,部分岗位在未复工复岗的情况下继续发放工资。上述措施共同促进全国居民工资性收入在疫情影响下实现增长,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居民经营收入下降的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转移收入较快增长。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548元,增长6.8%,拉动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
方晓丹分析说,各地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增长9.1%。同时,各地重点做好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对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对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增发生活补助,切实减轻了疫情对困难群体尤其是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不利影响。
在各省份公布的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上海和北京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均超过1万元。其中,上海市人均消费支出为10410元,在31个省区市中处于领跑位置;不过,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267元,减量亦居全国之首。受此影响,一季度上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60.34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0.4%。北京一季度人均消费支出为10003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34元。
此外,浙江、天津、广东、江苏、福建、重庆、湖南的人均消费支出均高于全国5082元的平均水平。其中,天津人均消费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1124元,减量规模仅次于上海。湖北省人均消费支出4736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06元,减量规模仅次于上海和天津。
方晓丹表示,尽管受疫情影响,居民的商品和服务消费受到较大冲击,但基本民生得到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裕;线上消费和健康消费增长较快,新的消费形态优势显现。一季度,全国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次数同比增长21.2%,人均通信服务支出增长5.3%。健康消费支出也有所增加。全国居民人均购买洗涤及卫生用品支出增长27.2%,居民购买口罩等医疗卫生器具支出增长显著,增长4.2倍。(记者 林火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