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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观察期满后进京的有关政策措施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5 14:17    点击量:261    

  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记者邰思聪、马晓冬)4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关于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观察期满后进京的有关政策措施。

  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区防控组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强介绍,从3月24日开始,部分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旅客在第一入境点所在城市实施检疫并办理入境手续,之后就地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现在,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即将期满。

  张强介绍,对于入境人员,须在第一入境点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观察期满经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解除医学观察后,就地分流,各自返回目的地。

  对于在第一入境点集中观察期满14天,经核酸检测阴性,并于集中观察期满当天或次日直接进京的人员,由当地提前向北京市提供《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进京人员信息表》,观察期满后,出具集中观察期满证明。人员进京前需向居住社区报告,说明集中观察情况及进京日期,便于社区掌握。人员进京时,如因数据更新滞后,致使在机场、火车场站、公路卡口受阻的,可向相关站点出示集中观察期满证明,自行返回社区。到达社区后,由所在社区核实《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进京人员信息表》并做好登记,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可不再进行居家观察,但需要接受社区健康监测管理。社区会提醒本人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社区报告。

  此外,对于在第一入境点集中观察期满14天,经核酸检测阴性,但没有在集中观察期满当天或次日直接进京的人员,仍要执行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的政策。

  对于驻华使团人员,按照有关驻华使团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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