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助力金融监管体系完善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1 16:43 点击量:345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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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专家日前在“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表示,发展监管科技是新形势下维护金融安全的有力支撑,也是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的有益举措。监管科技要以金融监管数据为基础要素,综合运用各类科技手段,有效优化监管流程,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实现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
补齐监管短板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指出,侧重对机构监管、事前监管、分业监管的传统监管模式要与时俱进,进行适应性改进。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等领域的制度建设,为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应用监管科技奠定制度基础。同时,以增强一致性、安全性和互操作性为重点,加快监管科技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新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应用的适配度和成熟度等测评制度,提升监管科技自身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张燕玲认为,金融监管创新要能够阻止金融创新的盲目性或者降低其盲目性。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指出,无论是从监管者的角度谈论监管科技,还是推动被监管对象促进合规科技的发展,某种程度上都是为了利用新技术解决现有监管当中的一些短板与难题,包括监管能力不足、信息不对称、监管资源稀缺等。新技术有助于缓解这些难题,但不可能解决当前监管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当前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为重要的在于补短板,利用新技术优化监管模式只是一个着眼点,补齐短板才能真正促进所谓在新金融环境下、新技术环境下金融的健康安全的发展。
推动监管体系创新
目前,我国已建立金融宏观审慎的监管体系,但是由于系统性风险防范的高度复杂性和艰巨性,构建完善的金融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仍面临诸多挑战。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王娴表示,要确保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高效运行,就必须保证各个部门之间职责明确且具有可协调配合的机制。在各个政策的目标可能发生冲突时,要以宏观优先为原则做出权衡选择,同时还要使宏观审慎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职责更加协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相互抵消的情况出现。
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推动监管体系创新,要克服信息孤岛的内在倾向,把技术方面的潜力空间用足。监管体系创新要坚持与打造高标准法制化营商环境相结合。
此外,贾康指出,推进监管体系创新要放在跟踪推动科技金融创新的动态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在科技金融发展中可能的突破口,并且要研究提出监管预案。(记者 王舒嫄 戴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