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已达每人每年4754元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31 08:08 点击量:279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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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韩家慧)记者30日从民政部2018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619.9万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已达每人每年4754元。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张卫星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619.9万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575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4754元/人/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6%、12.9%;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83.2万人,1-9月累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37.5亿元,同比增长20.2%。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的重要任务。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说,截至2017年底,全国所有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实现两个标准的有效衔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从2012年底到2017年底,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2068元/人/年,提高到4301元/人/年,增长108%;全年支出农村低保金从658.2亿元提高到1023.2亿元,增长55.5%,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刘喜堂介绍,经与国务院扶贫办数据比对,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176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已脱贫878万人、未脱贫884万人);全国共有12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供养(其中已脱贫50万人、未脱贫76万人)。两项合计,共有188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其中已脱贫928万人、未脱贫960万人)。
据了解,为提高兜底能力,民政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资金投入,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01亿元,较上年增长5.2%;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5亿元,较上年增长52%(目前医疗救助职能已经转隶国家医疗保障局)。
刘喜堂表示,目前农村低保标准是以县为单位公布的,而且是平均值,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监测各地低保标准的情况,要求必须动态达到或者超过国家扶贫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