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巡察取得初步成效 已巡察乡镇党委占全国57.9%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4 18:06 点击量:227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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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来社区了,我要去反映情况。”一大早,杭州市西湖区村口社区的居民老俞来到社区办公点。几天前听说区里的巡察组在社区接待群众来访,老俞特意赶过去反映问题。当天,巡察组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逐个登记,逐一耐心听取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市县党委按照党中央统一要求,不断深化政治巡察,织密基层党内监督之网,畅通基层群众直接反映问题渠道,巡察组共受理来信、来电、来访38万余件次,与基层党员干部个别谈话121万余人次,发现并推动解决一大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探索市县巡察,构建巡视巡察监督网络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基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均对市县巡察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这为探索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指导推动省区市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统筹谋划、规范开展巡察监督。各省区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密切联系本地区实际,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谋划,总结实践经验,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
要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问题,关键是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基层。
各市县党委把巡察工作作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将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切实发挥巡察贴近群众的特点,让老百姓直接感受到从严治党的成效。
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部署开展巡察工作,15个副省级城市全部建立巡察制度,336个市(地、州、盟)、2483个县(市、区、旗)开展巡察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共巡察党组织14.4万个,其中乡镇党委2.3万个、占全国总数57.9%,村居党支部8.2万个、占全国总数12%,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初显成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徐梦龙 | 制图 王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