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对外公布的《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跨省打工继续减少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02 09:18 点击量:246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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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公布报告:总量达2.8亿,月均收入达3275元
农民工,跨省打工继续减少
日前,国家统计局对外公布的《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农民工总量达到28171万人,比上年增长1.5%,增速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这也是2011年以来农民工数量增幅首次扩大。农民工月均收入达3275元。
《报告》指出,2016年,我国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增量主要来自本地农民工。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在超过2.8亿农民工大军中,本地农民工为11237万人,比上年增长3.4%,增速比上年加快0.7个百分点,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88.2%。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585万人,比上年减少157万人,下降1.1%。分区域对比,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最快,吸纳能力逐步增强。
依流动特点观察,外出农民工增速继续回落,跨省流动农民工继续减少。2011—2016年,我国外出农民工增速呈逐年回落趋势,增速分别为3.4%、3%、1.7%、1.3%、0.4%和0.3%。外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比重,也由2011年的62.8%逐渐下降到2016年的60.1%。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666万人,比上年减少79万人,占外出农民工的45.3%,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49.7%。在全部农民工中,有配偶的占77.9%,男性占65.5%,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从平均年龄看,2016年的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9岁,比上年提高0.4岁。
尽管制造业和建筑业仍是吸纳农民工就业的最大渠道,但就业农民工比重出现了明显下降。《报告》指出,2016年,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52.9%,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46.7%,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
2016年,农民工月均收入3275元,比上年增加203元,增长6.6%,增速比上年回落0.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除制造业收入增速较上年提高,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速与上年持平以外,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5、1.9、1.5和0.7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本地和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长较快。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外出务工农民工低587元,但增速比外出务工农民工高1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东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0.3、2.5和9.1个百分点。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016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为236.9万人,比上年减少38.9万人,下降14.1%。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为0.84%,比上年下降0.15个百分点。
尽管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减少了,但人均被拖欠工资的数额达到11433元,比上年增加1645元,增长16.8%。2016年被拖欠的工资总额为270.9亿元,比上年增加0.9亿元,增长0.3%;与2015年被拖欠的工资总额增长35.8%相比,拖欠情况出现好转。
进城农民工的购房比例提高。在进城农民工中,租房居住的农民工占62.4%,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购房的农民工占17.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77.9%的农民工户住房有洗澡设施,69.6%的农民工户住房有独用厕所,85.5%的农民工户能通过计算机或手机上网,比上年提高7.1个百分点;18.6%的农民工户拥有汽车,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当权益受损时,进城农民工选择的解决途径依次是:36.8%与对方协商解决,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30.1%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比上年下降4.5个百分点;27.2%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记者 陆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