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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延长看起来很美?纸面上好政策有人欢喜有人愁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5 10:43    点击量:251    

  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中国,到本世纪末,还有多少人口?到底是10亿还是6亿?

  无论答案如何,这个人口学界争论的问题背后,是对中国人口萎缩的一种担忧。

  《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就曾严肃提醒:老龄化是经济的阻力,中国已陷入“低生育率陷阱”。

  基于这些人口问题背景,2016年1月1日起,中国放开生育限制,进入全面二孩时代。此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一系列鼓励生育的政策。然而,纸面上的好政策能否落到实处?育龄女性,尤其是职场育龄女性,还有什么顾虑和现实尴尬?本报在人口密度是全国4倍的广东进行采访调查。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2月正式实施。其中,对月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等一系列女性特殊时期保护有了详细规定,给女职工撑起了一把更强有力的权益“保护伞”。

  在二孩政策落地后,广东对女职工,尤其是职场妈妈权益的进一步保护趋势明显。2016年9月29日起,广东省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即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保护女职工的好政策出台,却有人欢喜有人愁。

  “希望能多陪陪孩子”

  广东省女职工产假的延长,是否所有生育女职工都能享有延长的产假呢?记者了解到,有些单位并没有履行新条例。

  张玲在广州市天河城一服装店做销售已有9年,在修改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实施时,她已怀上二胎7个月。“当时服装店已有两个职工在休产假,还有3个同事和我差不多时间生育。看到新闻,我们就发信息问公司人事部门产假能否延长至178天。但公司没有答复。”

  眼看预产期快要到了,张玲维权的态度更坚定了,她和公司其他准妈妈多次与人事部门沟通。“公司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产假可以延长,于是我们将相关新闻以及‘工人在线’上的条例内容拿给人事部门看。”随后,公司答复张玲等人,称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产假是178天。张玲当即表示:“合同也没有明确不可以按照新政策执行,若没有办法,可以到劳动局协商。”见状,公司告诉张玲等人会将她们的意见反映给总公司。

  一个月后,公司答复张玲等人:产假可以延长至178天。

  2016年12月7日,张玲生下一儿子。她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延长产假是件好事,能多照顾一下孩子,多陪陪他。”回想起第一胎的产假只有三个月,孩子3个月后就要喝奶粉,张玲仍感愧疚。

  张玲理解,从公司角度出发,肯定不希望延长产假。“我们休产假时间长,公司肯定要重新请人,但是做服装销售一般有一定的顾客群,重新请的人不一定熟悉我们的品牌风格,不一定了解品牌的客户群体。另外,培训新人也需要成本,新人进来肯定要有适应期,公司业绩也会受影响。”

  二胎放开,产假延长,让很多女职工担忧:产假延长只是“看起来很美”,现实很残酷?

  网友凤吐槽道:“曾经因为休完产假回到单位上班,被调换到一个无关重要的职位;也曾经因为流产后被降职。”

  另一网友Bee也有类似经历:“待产前把工作都交给新人,生完孩子回来上班,发现之前的岗位已经被新人胜任,只能自动提出离职再重新找工作了。”

  今年2月开始休产假的刘丽就没有获得延长产假。在刘丽看来,大部分企业都很难做到产假休178天。“除非你不想要这个岗位了,否则基本不会投诉公司。一般执意要维权的员工可能处于公司基层,若处于中层干部级别的员工,基本都会跟着公司规定走,少休就少休。”在公司工作了10年,刘丽已经从一线员工做到中层级别了。所以,她选择了按公司规定休假。

  不少女职工休产假期间有很强的危机感,担心休假时间太长,跟工作脱节了,跟不上怎么办?公司是否会将你调岗?

  对此,刘丽认为,休产假期间,如果公司并没有另招人顶替自己的岗位,对公司业务开展来说是不利的。如果当事人处于比较关键的岗位,长时间休产假后再上岗,需要一段时间适应,对自身职业发展来说也是不利的。“没必要为了一两个月假期与公司争论,我自己也希望早点进入工作状态。”

  张玲与刘丽持类似观点,认为休假时间太长,回到单位需要一定时间适应,如果要换工作,这个年龄找工作也很难。“休假期间公司会偶尔打电话来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去上班,希望我早点回到岗位上。”

  “公司尊重女性员工生育的权利,会按照条例给女性员工应有的产假。”作为企业管理层,广东青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志勇表示,管理层或位于重要岗位的女性员工,通常都有一定的危机感,“她们很多会担心长时间不上班工作跟不上,因此,尽管在正常的产假期间,她们都主动表示愿意在家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生孩子了没有?”

  生育歧视、招聘岗位限制、同工不同酬……二孩政策下,越来越多女性遭遇职场隐形性别歧视。

  “24岁那年找工作,当时还是未婚,一起应聘的女性有一个21岁未婚,另一个30岁已婚已育。招聘单位对我直言不讳地说,21岁距离结婚还早,30岁已婚已育,24岁卡在这个最可能一招聘进来就结婚生娃的阶段,单位要考虑成本。”南希说道。

  另一位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也对产假延长表示担忧:“本来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就会偏向录用男性,现在产假延长了,可能企业在招聘时也会对女性员工有更多限制。”

  为何招聘时HR喜欢问“生孩子了没有”?深圳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表示:“HR最怕遇到结了婚还没生孩子的求职者。因为公司是要招干活的人,一进公司就生孩子,公司的招聘成本还有其他的福利成本都会很高。现在再加上二胎政策,符合生育年龄的女职工都生孩子去了,公司就没有人干活了。”

  据了解,全国妇联在调研中发现,有的用人单位要求求职妇女几年内不得结婚或生育,有的要求女职工排队生育,有的变相辞退怀孕女职工,严重侵害了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和劳动经济权益。

  今年全国两会上,二孩衍生的社会问题,也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全面二孩政策下,更要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的呼吁音量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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