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长乐:提高国民素质重在道德引导和法治规范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0 16:09 点击量:337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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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于3月10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有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 刘长乐]从事新闻行业,使我有机会访问许多国家,中国崛起、中国贡献和中国文化的激荡,让世界更加绚烂多姿,让全球华人倍感荣耀。但是,快速发展与成长也有烦恼,比如近几年出境游出现井喷,去年增至1.22亿人次,蝉联世界冠军。但随之而来的是中国游客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屡屡见诸报端。2014年,习近平主席出访马尔代夫时也叮嘱道:“要教育我们的公民到海外旅游讲文明。矿泉水瓶子不要乱扔,不要去破坏人家的珊瑚礁”。
近年来,我们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卓有成效,遭人诟病的不文明行为显著减少,但我们仍要看到,世界是以传统礼仪之邦、现代文明大国的标准和尺度来看待中国、要求中国游客的,我们的国民素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首先,提高国民素质要强化教育体系和道德规范的力量。文明理念的确立和文明行为的养成,是社会高度文明与为政者通达天下相契合的体现。当前,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已确定为“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之一。然而,公民素质教育贯穿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缺少总体推进的战略与方法。为更好贯彻这一国家意志,建议成立国家级国民素质教育提升机构,该机构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和长期性,负责打造与完善国民素质教育体系,量身订制素质教育的覆盖面和重点方向,将素质教育内容列入中小学课本,负责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促进舆论宣导工作,并定期对整体文明程度和教育效果作出评估。
强化社会道德约束力还需恩威并重,“威骇”作用也不能忽视。以前,控烟有三难:劝阻难、执法难、罚款难。《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餐厅、影院、酒店里宣传警示和举报电话随处可见,违反者个人将被处以高额罚款。这样的警示牌令人印象深刻,使劝阻者有了底气,举报者有了目标,执法者有了依据,使首善之区的文明形象得以彰显。
其次,文明法规要成为社会文明的引领者。俗话说,狠制度是被坏行为逼出来的。用法规治理文明痼疾的狠劲儿,可以有效地引领文明的进步。比如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黑名单”制度实施后,为旅游的不文明行为画出一条红线,约束作用明显强化。去年的一项专业调查指出,我国公民海外旅游的不文明行为正在大幅减少。酒驾是文明痼疾,治理多年,效果不彰。自2011年“醉驾入刑”正式实施后,虽然只增加了“入刑”二字,但效果立竿见影,酒驾醉驾得到有效遏制,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抵制酒驾醉驾的文明意识得到较大提升。
第三,文明立法还需要深达骨髓的细致、严谨和渗透。文明是由细节构成的。人们很难想到,在德国,钓鱼也有详细的法律规定,钓鱼者需要考取钓鱼证并携带在身,每次垂钓只能用一根鱼竿,还要携带一把尺子,钓到的鱼如果小于一定尺寸必须放生。
还有餐桌浪费问题,也许人们觉得自己掏钱买的食物,自己有权随意处置,但在德国这是违法行为,有钱也不能任性。曾有中国游客在德国餐厅用餐,因剩余过多,被举报并遭受罚款。理由是:钱是你自己的,但资源是全社会的。有数据表明,中国人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一年高达2000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人一年的口粮。建议我们的文明法规进一步深入拓展,覆盖到餐桌浪费、垃圾分类这些难以管理的领域。
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是一项浩大的心灵工程,更是一项浩大的法治工程,我们不妨在道德引导的同时尽力做到依法治人,使公民由对文明法条的被迫遵从逐渐转化到将其内化为道德准则,从而无愧于我们的大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