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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立法 严执法 护民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回应热点问题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0 13:17    点击量:245    

  图为记者会现场。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傅义洲 摄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题:良立法 严执法 护民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回应热点问题

  新华社记者韩洁、胡浩、孙奕、丁小溪

  2017年立法工作有何重点?民法总则草案如何保护公民民事权利?如何防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出现违法办案?……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民法总则草案和人大立法工作热点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2017年立法工作任务艰巨

  2017年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立法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说,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很多项目,在做好审议出台民法总则工作之后,2017年要积极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要加强反腐败立法,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要认真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的立法工作。

  此外,还要积极组织实施调整后的立法规划,按照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将党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安排。

  “一类立法项目有将近20件,预备及研究的立法项目还有20多件,这个安排根据本次大会会议的精神还会有所调整。”许安标说。

  民法总则草案体现时代特征和前瞻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表示,此次编纂民法典、制定民法总则,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生活发生巨大变化的客观条件下进行的,体现了时代特征和一定的前瞻性。

  “草案的所有规定,大到基本原则的确立、权利的确认,小到一些细微的条文修改,都体现了时代性。”张荣顺认为,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规定对个人信息、数据和虚拟财产提供民法上的保护等,都是有时代特征的。

  同时,民法总则草案也体现了适当的前瞻性。例如,对于正在形成的民事活动的新形态,一时还难以界定权利属性或范围,这次民法总则草案为这些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将来权利的确立留下了空间。

  “我国力争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但也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张荣顺说,2016年末各分编的起草、编纂工作已全面启动,明年有可能会将至少五个分编一次性提交常委会审议,第一次审议后再将各分编分拆开分阶段审议,力争2020年完成整个民法典的编纂工作。

  拥护宪法、效忠国家是最基本要求

  在回答有关港澳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提问时,张荣顺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拥护宪法、效忠国家是最基本的要求。

  他还表示,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对代表资格问题有一套严格程序处理,不会出现随意取消代表资格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处理时,一定会深入调查有关方面的情况,提出切实的证据证明这个人是已经不拥护宪法、不效忠国家,或者有其他丧失代表资格的情况。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还要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后再做出决定。

  防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出现违法办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现代司法宽容的精神,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项制度化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介绍说,目前国家已出台多项规定,防止开展刑事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出现违法办案等问题。

  如何有效防止在刑事诉讼中发生司法不公、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王爱立说,一是要遵循刑法和刑诉法的基本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二是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三是要求完善诉讼权利的告知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密防范并依法惩治滥用职权、徇情枉法行为,促进和确保司法公正。

  2016年11月,最高法、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办法,要求进一步防止出现司法不公、权钱交易的司法腐败问题,在证据的证明标准、规范诉讼程序、加强监督制约以及加大对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的惩处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2017年上半年实现全部地方性法规电子报备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大力开展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并建立了备案审查的衔接联动机制。目前信息平台已经完成测试,将于今年上半年实现全部地方性法规电子报备。”许安标说。

  备案审查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对“一府两院”报送的30多件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了审查研究,重点对地方性法规开展主动审查。同时,对公民提出的认为违宪违法的审查建议进行处理,共研究处理了92件,对与法律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监督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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