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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官遇刺:嫌犯纠缠法院5年 睡觉把铁锹摆床头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27 16:47    点击量:237    

  案发现场。远处建筑为沭阳县法院大楼。新京报记者 付珊 摄


  警方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桑塔纳车撞倒了路边的灯箱,车头严重损坏,抵在一棵樟树上。警方供图

  2月26日,是江苏省自2016年设立的法官权益保障日。而就在这个权益日一周年的前夕,2月17日,沭阳县法院副院长周龙被犯罪嫌疑人胡小干暴力袭击,身负重伤。

  按沭阳法院通报,近5年来,因对法院关于其相关债务纠纷的判决及执行心存不满,胡小干长期闹访缠访,此次蓄意行凶。

  记者了解到,沭阳县法院从院长、副院长到法官、案件承办人,多人曾被胡小干谩骂、威胁、纠缠。

  周龙的遇刺,使法官的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热点。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说:层出不穷的侮辱诽谤、屡屡发生的伤害报复,警示我们加强法官履职保护刻不容缓。在矛盾纠纷日益复杂、社会认同日趋多样的今天,加强法院、法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应对能力同样刻不容缓。

  凶案前的征兆

  2月21日,沭阳县法院南门以北100米处,一个灯箱的金属灯杆横在地上,已与灯箱脱离。水泥地上还能依稀看到几滴血痕,这些细节显示,这个地方曾发生一起血案。

  2月17日下午1点50分,31岁的胡小干驾车撞倒沭阳县法院副院长周龙,继而用刀将其捅伤。

  沭阳县警方称,当时周龙正步行前往单位,距离法院大门还有100米左右距离的时候,胡小干开着他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加速向前,接着扭头反向,将周龙撞倒在人行道边。

  警方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桑塔纳车撞倒了路边的灯箱,轿车骑在灯箱的支架上,车头严重损坏,抵在一棵樟树上。

  胡小干冲下车,持刀戳刺周龙,致周龙胸部、头部等多处受伤。

  出租车司机陈先生途经此地,抄起地上一根棍子,制止胡小干行凶。

  民警赶到时,胡小干钻进桑塔纳的驾驶室内,试图驾车逃跑,被民警当场控制。

  经过抢救,周龙最终脱离危险,肺部、小肠受伤严重。

  2月19日,胡小干的母亲刚从震惊中缓过神来。

  “脑子里嗡的一声,”胡母说,当时听到胡小干捅人的消息,她血压飙升,头难受得颤抖。

  2月17日案发后,胡母发现了儿子这一天的异常。胡小干把前一天晚上买的一大袋豆奶粉一包包撕开,撒在院子里的泥地上。

  家里的一把铁锹,锹柄也断了一截,按照木柄的断裂方式,可以倒推出胡小干先用刀之类的利器将把柄横向砍一半,再用手沿着把柄向上掰断。

  胡母说,从去年开始,胡小干每晚都把铁锹摆在床头,“我觉得有人要害我。”胡小干说,铁锹放在身边,他才能睡得安稳。

  “他是疯了,什么事都做得出!”胡母说。

  尽管如此,胡小干家人没有报警、或向外人求助,在胡小干发怒的时候,她们选择躲在一边。

  终于,在2017年2月17日的下午,胡小干将仇恨付诸行动。

  一套商铺的利益之争

  按胡家人讲述和法院的说法,胡小干和沭阳法院的矛盾,始于5年前。

  2011年7月,胡父因心脏病发,猝然离世。

  胡母告诉记者,2009年之前,胡家一直在常熟开木板厂做生意,后因身体原因,胡父决定举家迁回家乡投资。

  2010年6月,胡父和沭阳县龙庙镇赵庄村签下合同,以63.6万的价格租下了该村一所废弃中学的40.9亩地,年限50年。此后,胡父将学校的部分楼房分别租给几位来办厂的外乡人。除了先期交给村民的租金,他们还自盖了两栋厂房,总投入一百万元左右,为此胡父还借了一些民间贷款。

  一切进展得比较顺利,直到胡父突然离世,债权人刘某、尹某接连与胡家打官司,要求还钱。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2010年7月4日,胡小干父亲向刘某借款7万元,向尹某借款6万元,月息均为2%。后胡父于2011年去世,无法偿还。

  刘某、尹某提起诉讼,要求胡小干及其母亲、妹妹共同承担欠款及利息。

  胡小干的妹妹告诉记者,她父亲在世时,将家里的钱100多万都投入到废弃中学的厂房里去,突然去世时,没有立遗嘱,也没有留下存款及在他自己名下的房产。

  沭阳县法院一审认为,胡父生前与妻子、胡小干、女儿一直在一起共同生活,并与胡小干共同经营木材加工,胡父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经营,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因此判决由胡小干、其母亲和妹妹三人共同负担债务。

  一审后,胡小干提出上诉,他认为自己婚后与父亲及其他家人分开生活,父亲并没有把借的钱交由自己支配,他自己也没有继承父亲财产,法院判定大家为家庭共同成员是认定错误。2012年7月23日,宿迁中院终审判决:胡小干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维持原判。

  在一审过程中,债权人刘某要求法院保全胡小干的财产,法院因此保全了胡小干名下的一套商铺共三间。

  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为胡小干拒不还款,法院准备拍卖胡小干的这套商铺,引起胡小干的强烈反对。

  在胡小干看来,商铺登记在他的名下,不是家庭财产。

  胡的母亲和妹妹均在庭上否认了胡小干的说法:他们没有分家,一家人一直住在一起,胡小干除了帮家庭经营板材厂之外,没有任何收入,且尽管商铺登记在胡小干的名下,但这是家人共同出钱于2006年购买。买房时,胡小干21岁,还未结婚。

  沭阳县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尹文光告诉新京报记者,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发现胡小干在保全房产之前已经将这套商铺以8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徐某,但没有在房管部门登记。徐某已经支付给胡小干65万余元,还有23.21万没支付。

  尹文光说,在法院强制胡小干还尹某、刘某债务的时候,胡小干另外还有与赵某、葛某两人的判决没有执行。因此法院提取徐某剩余购房款23.21万元,加上另外保全的胡小干银行卡内的2万元,支付了胡家所欠刘某、尹某、赵某、葛某等四位债权人的债务。

  这些钱并不足以还完四人的债务,尹文光介绍,之后债权人放弃了余下的债务。

  按照法院通报的说法,这一系列的判决、执行,让胡小干认为自己的利益受损,蒙冤受屈,当发现无法改变法院的判决时,他开始缠访、闹访,纠缠法院足足5年的时间。

  记者采访时,胡家也提供了另一种说法,即法院对胡家败诉的案子执行得彻底,对其胜诉的案件却执行不力,这让胡小干恼火不已。

  胡母告诉记者,2012年3月,因房租纠纷,他们将租地内的两家企业告上了法院并胜诉。虽然胜诉,两家企业所欠款项至今还没有执行,胡小干曾多次去法院要求执行,但诉求都没有得到回应。

  尹文光告诉记者,未执行的原因是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

  新京报记者采访发现,在胡小干家的隔壁,是其中一家欠款还未执行的服装厂,正在开工生产。服装厂的老板告诉记者,胡小干家胜诉之后,沭阳县法院于2016年8月送来执行通知书,要求向胡小干母亲、妹妹履行债务4.18万及利息。但自此之后,法院再没有强制要求执行债务。

  新京报拨打了此案执行员电话,对方以采访需通过法院政治部为由,拒绝了采访。

  “这是个会骂父母的孩子”

  熟悉胡小干的人说,胡身高1.68米,身材结实,板寸头。与他打过交道的法官说,刚接触时胡小干一副憨厚的模样,但当他生气时,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对方,让人发憷。

  胡母告诉新京报记者,今年31岁的胡小干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因为夫妇俩忙着做生意,一直没有花时间管教他。初中时,由亲戚照看胡小干。有一天,亲戚无奈地跟胡母说,他们实在没办法管了。初中没毕业,胡小干就辍学了。

  一名了解胡小干的同村邻居一提起他就叹气,“这是个会骂父母的孩子。”他告诉记者,胡父在世时,和胡小干说到钱的事,胡小干发怒,把饭碗砸在父亲的身上。他曾亲眼看到胡小干大声辱骂胡父。

  在胡小干的表姐看来,过去有父亲管着生意,他衣食无忧,父亲突然去世,此前的债主接连起诉胡家,让全家陷入慌乱。

  2012年上半年,胡小干开始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时任沭阳县法院院长周辉。举报内容有“无视国法党纪”、“诬陷赖人”、“纵容鼓励下属违纪”、“滥用职权”等。

  周辉2012年2月调任沭阳法院院长。随着帖子越来越多,身边的同事、朋友、亲属逐渐都知道了他被胡小干举报,甚至县委书记、县长也开始关注这件事情。

  “虽然我是院长,但我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被人无端地公然攻击、侮辱,我当时感到愤怒、痛苦、委屈、伤心、难堪。”周辉用了一连串词语来形容他当时的感觉。

  周辉说,直到2013年3月,胡小干还在网上发帖“举报”他,他向公安机关报案,胡小干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7天。

  此后,胡小干消失了一段时间。但没过多久,举报帖又出现了。胡小干开始用不同的账号发帖。

  一位沭阳当地网友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关注了胡小干很长一段时间,发现,只要沭阳吧里出现了与法律有关的帖子,胡小干就会在下面复制贴上他的举报信。

  周辉也考虑过向胡小干提起民事诉讼,控告他侵犯自己的名誉权,但思来想去,他放弃了。“毕竟自己是个法院院长,与一个普通人较真显得不太合适。”

  他曾约胡小干当面好好谈谈,但被拒绝。至今,他没见过胡小干。

  沭阳县政法委也注意到胡小干的帖子。2013年,沭阳县政法委委托县信访局召开胡小干案件听证会。这个听证会持续2个多小时。参加听证会的有县人大代表、县公检法、法制办、舆情办负责人、胡小干所在村的支部书记、镇政法委书记等共9名听证员,还有3名网友被邀请旁听。

  参与这次听证会的刘庆告诉新京报记者,胡小干参加了听证会。他就坚持一个观点:我没有继承我父亲遗产,就不承担还款义务。

  听证会的结论是案件判决没问题。

  刘庆告诉记者,在听证会之后,听证员们也提出,对于胡小干这类有强烈诉求的访民,法院更应该努力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我就是想吓吓他”

  2013年9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胡小干因拒不申报财产,被司法拘留15天。

  此后,他将矛头转向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周龙,开始在网上发帖举报周龙。

  在周辉心中,周龙心胸开阔,是个性格温和的人,但跟周辉聊到自己被胡小干无端捏造攻击时,周龙的脸胀得通红。

  依据规定,周龙需要对胡小干进行释明、接待工作。在周辉印象里,周龙接待胡小干至少3次。有时候是胡小干来法院信访,周龙接访,有时候是周龙请胡小干来面谈。

  2013年下半年,沭阳县法院执行庭执行了胡小干的案子,这激化了胡小干和法院的矛盾,他开始在电话里威胁、辱骂与案件相关的法官和工作人员。

  当时负责执行胡小干案件的李航回忆,胡小干多次给他打电话,要求把房子还给他,胡在电话中对其辱骂,甚至威胁要伤害他的家人。

  李航说,胡小干有一次甚至动手掐了他的脖子,因此,胡小干再次被司法拘留了15天。

  因为胡小干继续威胁称要伤害李航的家人。李航的孩子刚出生,当岳母知道女婿被威胁,带着孩子回老家住了段日子。

  二审主审法官王静曾3次被胡小干尾随。

  二审判决之后,胡小干多次给王静打电话。“他在电话里要求改判,甚至威胁我全家。”

  2013年初秋的一天,王静又接到了胡小干的电话,胡说在王静家的小区楼下等她。“我不知道他为何知道我的住址,我走到楼下,他果然在那里等着。”王静说,她一直给他解释到天黑,无果,便打电话叫来法院的法警。法警将胡小干带回法院。

  第二天,王静才知道,胡小干的包里放了一把崭新的菜刀。法警当即报警,警方将胡小干带走问讯。

  沭阳县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尹文光告诉新京报记者,2014年10月,周龙接访胡小干之后,在法院大厅里,胡当面辱骂周龙,并当在场人的面吐了口唾沫在周龙身上。胡小干再一次被行政拘留了10天。

  尹文光说,两个月后的一天下午,胡小干开车尾随周龙回家,在小区外,胡从背后开车,欲冲撞周龙。若不是周龙躲闪得快,可能当时就已倒在胡小干的车下。

  法院方立即报警,周辉告诉新京报记者,面对警察,胡小干承认“我就是想吓吓他”。而这一次,警方对胡小干做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为了保护周龙的安全,周辉给他专门安排了车辆接送。前后护送了2个月。

  因为这件事情的刺激,周辉感觉到了周龙的变化。“他情绪低落,时常发呆,若有所思。”

  胡母也发现了胡小干的变化。

  在家里,胡小干会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嘴里念叨:“还有两条疯狗,不把他们除掉就不好过。”

  他甚至在网上写道:“如果这个时候再不处理我的事情,是不是要死两条人命才可以解决。”一位网友看到这句话,赶紧给周龙打电话,提醒他小心胡小干。电话那头,周龙语气平静,“我会安排。”

  胡家人称,到2015年,胡小干会跟母亲和妹妹抱怨,说总觉得脑子里有人给他装了个喇叭,响个不停。胡母觉得儿子开始不正常,想把他哄去看医生,但是当胡小干看到医院的牌子,怎么也不肯再踏进一步。

  胡小干也变得更加易怒。胡母告诉记者,去年胡小干给自己找了份运输工作,因为不满对方要求货到付款,而胡小干希望能够先付钱再运货,他把一卡车家具拉回了自己家的院子,用铁锹用力砸坏了至少半车家具。

  “他有时生气,气得说要把法官的眼睛挖出来。”胡母说,这时候,胡小干的脑子里只有仇恨。在家会摔东西,暴力倾向更加明显。

  如何加强法官日常的保护?

  去年2月26日,北京法官马彩云遇害。同年3月,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协会成立,并将2月26日设立为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日”。

  江苏省高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宋健告诉新京报记者,周龙是30多位委员中的一员,参与了去年协会的所有工作,却依然没能保护自己。

  宋健认为,法官对于法治的象征意义远超于个人身份的界限,应该给予法官这个群体特殊的保障。

  周辉说,当其他途径都解决不了的纠纷,矛盾无法调和,最后都会到法院来解决,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司法裁决,必然有一方胜诉,一方败诉,败诉一方往往对法官没有好感。对于法官来说,最可怕的是,你不知道谁会对你下手,因为每个法官处理的案件太多了。”

  周龙遇刺后,江苏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发文称,“我们强烈呼吁有关方面尽快建立法官职业安全特别保障机制,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落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所必须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保障制度,法官的尊严和安全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共同维护。”

  2016年7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今年2月7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

  这两个文件都要求,人民法院对于干扰阻碍司法活动,恐吓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法官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本人或其近亲属遭遇恐吓威胁、滋事骚扰、跟踪尾随,或者人身、财产、住所受到侵害、毁损的,其所在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但在宋健看来,这些文件目前都只停留在纸面,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措施,“顶层应该下决心来解决这些问题。”

  在周辉看来,“世界多个国家已有专门保障法官权益的法律,但我们国家依旧把法官作为普通的群体来对待。”

  宋健认为,通过立法或建立相应的制度来保障法官权益是根本的解决方式,例如明确法院与公安部门的合作流程,当法官受到威胁、诽谤、恐吓时,有专门针对法官的通道和方案。

  “同时,也要注重对法官日常的保护。”周辉说,虽然法院内部普遍设立了安检,审判区与办公区分离,配备司法警察巡逻,的确有保障,但是在办公区外,只能依靠法官的自我保护。需要做的就是保护法官的隐私,尽量地少透露法官个人信息,在法官的住宅、上下班途中安排相应的安保。

  周龙遇刺之后,2月18日,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呼吁,各级人民法院应尽快设立权益保障委员会,切实加强履职保障设施建设,及时对法官及其近亲属可能面临的侵害风险进行评估,对本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的法官提供援助,并对实际受到侵害的法官及其近亲属给予有效救助。

  目前,胡小干已被检方批准逮捕。

  截至记者发稿,周龙还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内。室外,同事们送来的鲜花堆满了角落,上面的字条上写着对周龙的祝福。(记者 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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