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03:44:14
首页 国际 港澳台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一带一路
当前位置:首页 > 聚焦

河南汝南县一局长聚餐饮酒后死亡 3名官员被撤职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24 11:15    点击量:290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河南汝南县一局长在一次8人聚餐时,饮酒后死亡。昨日河南省汝南县委宣传部及汝南县纪委证实此事,并发布了通报,通报称,汝南县食药监局局长雷明奎在聚餐时因饮酒过量死亡,参与聚餐的另外5名官员和2名司机均受到处分,其中3名官员被撤职。

  官员集体聚餐致1死

  11月21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河南省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雷明奎在18日中午因工作聚餐时饮酒过量,经入院抢救无效致其死亡。

  记者多方核实后发现确有此事,汝南县人民医院方面称,雷明奎曾被送往汝南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昨日上午,河南省汝南县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雷明奎确实已经身亡。但对方没有透露具体原因。随后,记者又致电汝南县纪委,值班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此事纪检部门在调查,暂时没有具体消息,但记者报出涉事局长名字时,对方又称其他5名官员正在接受调查。随即挂断电话。

  官方通报称3名官员被撤职

  昨天下午,汝南县委宣传部给记者发来通报。通报称,经调查,11月18日中午,赖燕、胡玉明、陈朝阳、雷明奎、张涛、刘红建在县里开完会后带司机赵孟华、段云涛共进午餐,其中赖燕、胡玉明、陈朝阳、雷明奎四人饮用劲酒,雷明奎酒后身体严重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称,7名午间违规饮酒的国家工作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参与午间饮酒的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赖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县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玉明,县编办主任陈朝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涛,和孝镇党委书记刘红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名司机赵孟华、段云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发生后,汝南县当即召开县委常委会,决定对参与就餐人员全部停职检查并立案调查,成立事件处置工作组,对事件善后处理。目前,汝南县委已召开全县干部作风纪律整顿警示教育大会,公开处理该案件,并在全县开展正风肃纪集中行动。

  ■ 追问

  对涉事官员的处分有何依据?

  当地称依据党纪与公务员处分条例;专家称情节把握上不能离谱

  汝南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对涉事官员的处分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提到,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提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不过,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魏宏则认为,用上述两个条例作解释似乎有些牵强。他认为,目前无论是党纪,还是行政条款,对于官员饮酒致死的规定都比较简陋,不像法律规定那么严格,随意性很大。如果要处分,必须找准条例,在情节的把握方面,也不能离谱。

  他提到,如果要处分,主要看三个方面。首先是当地的相关规定,有些地方政府规定午间不能饮酒。其次,如果有规定,还要看有没有劝酒行为,如果发现当事人已经不能喝酒,要看施救行为是否得当。最后,要看是否属于公款吃喝。

  魏宏表示,按照法理来讲,处分应该只考虑直接后果,但目前往往会考虑社会影响。“从法理来讲,不应该这样。”(记者曾金秋)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