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综述:从简政便民到制度防腐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1 08:47 点击量:223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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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 题:从简政便民到制度防腐——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综述
新华社记者罗争光、罗宇凡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瞄准化解群众“办事慢”“办事难”的目标,深入推进。
截至今年5月,全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项目230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303项,废止规范性文件11073个。而这些,只是“成绩单”的一部分。
从攻“减”到攻“艰”,着力啃下“硬骨头”
今年6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此举可使每年20多万个工程项目避免重复许可,约缩短办理时间40天。
这是我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3年来,中央编办按照“5+1”任务清单,加大力度,逐条落实精简审批事项工作任务。尤其是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着力攻坚:
——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三分之一的任务,2014年提前完成。截至目前,已累计分9批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占原有底数的40%,其中取消491项。
——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历史概念。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共取消25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57%,其他转为行政许可、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或其他权力并进一步改革,消除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超额完成取消20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的任务。这些事项都是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地方想改但无权改。2015年分两批共取消了230项此类事项,其中很大一部分与投资、生产经营、促进就业等直接相关,给企业松了绑。
此外,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精简70%;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精简85%;中央和地方权责清单工作稳步推进,全国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其中24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17个省份公布了市县两级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一些省份还对乡镇政府权力清单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系列举措,力度空前。专家指出,从实际效果看,一边“做减法”,一边啃掉“硬骨头”,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能有效减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从“破旧章”到“立新规”,着力探索“规范化”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启用政务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严格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做到了“零超时”。这是2015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后,中央部委迅速贯彻落实的行动。
有破有立,改革的成果才有长效保障。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引向深入,建规范、立规矩、树标准、强督查成为新的要求。
针对老百姓反映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各地纷纷加大改革力度,着力破解审批“中梗阻”“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有的地方探索“一颗图章管审批”,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新路;有的地方优化审批流程和服务,大力推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有的地方探索工商登记监管信息“双推送”,将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今年7月底,由中央编办编制的《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发布,对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规范、流程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评价规范作出了规定。
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秘书长巫小波认为,行政审批制度的标准化将巩固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成果,提升行政审批环节的便民服务水平,实现行政审批的动态监督和持续改进,有效预防和治理行政审批环节腐败。
既要“简政放权”又要“守好底线”,着力编好“监管网”
简政放权,要大刀阔斧,但也绝非一放了事。行政审批权限取消下放的同时,要同步提出监管措施,也要守住“安全”底线。
国务院明确要求,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时,必须同步研究提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并同步跟进、落实;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必须本着高度审慎的态度进行研究,确保安全监管职责无缝隙。
2015年7月,《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印发,将监管的重点从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为了确保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不“打折”、不“倒退”,中央编办2015年针对63个部门审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一部门一清单”逐项核实。对地方审改工作,专门组成5个小组,分赴各地对地方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行评估督查,协调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