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查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30 07:35 点击量:295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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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4月29日电(记者张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日前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多人因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被问责。
宁夏政协机关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13年9月,自治区政协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孙平等人起草、审签自治区政协机关办公用房自查报告并上报,隐瞒了自治区政协机关部分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致使部分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长期超标。2018年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于3月15日前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魏锋,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沈自力工作落实不力,致使自治区政协办公用房清理整治未按期完成。孙平、魏锋、沈自力等多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时任自治区政协秘书长刘卉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且在自治区政协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隐瞒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造成不良影响,刘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银川市政府超标准接待问题。2016年4月21日至22日,外省某市一行15人到银川市学习考察,银川市政府3次超标准接待,并在接待中提供香烟,用公款购买赠送15盒枸杞。银川市8名责任人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并退赔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
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0月12日至20日,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全成、李志菊带领市县人大相关人员一行10人,以考察全域旅游工作为名,到贵州省遵义市、贵阳市、海南省海口市、儋州市、三亚市等地学习参观景区,全程没有安排与考察相关的工作内容。童全成、李志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8人受到诫勉问责,并退缴已报销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