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隐瞒不报就是对党不忠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26 15:44 点击量:388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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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月24日发布消息,甘肃省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王铁成因严重违纪问题被双开。经查,王铁成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欺瞒组织,为其本人及女儿办理并使用假身份证,用于掩饰其巨额资金往来。“欺瞒组织”,为这个腐败分子留下了发人深省的反面注脚。
《红楼梦》里有句话,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说得很玄奥,但现实的道理却很朴素: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王铁成不管是提供假情况,还是办理假身份证,都难以掩盖违纪违规、腐化堕落的真面目。病菌见不得阳光,丑事上不了台面,之所以隐瞒欺骗,正是因为心里发虚、心里有鬼、确实“有事”。王铁成是这样,不少落马的贪官也是这样。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例来看,一些党员干部隐瞒不报的地方,举凡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股票基金、婚姻状况、房产、投资等情况,常常就是可疑之点、“患病”之处,往往隐藏着大大小小的问题,有时这种欺瞒行为,竟然戏剧化地成为一种“自我举报”。
比如,巡视组在抽查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个人有关事项时,姚申报了2套房产,却被核实出12套,而且大多价格不菲,与其家庭实际收入相差很大。这些线索成为查处姚木根的突破口。近年来,在被查处干部的案情通报中,“隐瞒个人有关事项”的说法频频出现,折射出现实存在的问题。
古人云: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党员干部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情况,接受组织的监督管理,既是对党忠诚的直接体现,也是党规党纪的明确要求。能否老老实实,跟组织有一说一、不欺不瞒,考验的是党性,检验的是纪律意识。
不管是隐瞒个人有关事项,还是搞假年龄、假学历、假婚姻、假身份、篡改档案等,都不是什么“小事”“小问题”,而是对党不忠诚、无视纪律要求的违纪行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干部个人就会越来越天马行空、任性妄为,在违纪违法的歧途上越滑越远,最终陷入腐败的泥潭难以自拔。不让“小毛病”发展为“大祸害”,就要抓早抓小、较真碰硬、严格执纪,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落到实处,使之真正成为拒腐防变的预警器、防火墙。(顾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