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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容错机制是干部敢于创新的“助推器”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6 17:26    点击量:567    

  好的容错机制是干部敢于创新的“助推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胡 甜

  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日前举办网络新闻发布会,就市纪委牵头制定《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意见》进行通报。无独有偶,江苏省委办公厅日前下发文件《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建立容错机制,突出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6月26日 中国青年网)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敢担当、会担当成为了检验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然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有些党员干部的心理发生了变化,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了工作畏难、不敢担当、求稳怕乱、活力减退等“为官不为”、“为官怕为”的现象。

  究其原因,很多干部是怕“错”,这里的“错”指的是在改革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属于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属于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而不是明知故犯、胡乱作为,也不是我行我素、唯我独尊,更不是违纪违法等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一定要把这两种不同的“错”区分开来,包容前者,鼓励那些有想法、有能力探索改革和创新的党员干部大胆的迈开改革和创新的步子。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追求创新本就意味着要在未知领域探索,面对着太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对于那些难免之过,如果没有好的容错机制为后盾,多少人宁愿守着老规矩,多请示多汇报,反正错了也有上级帮忙兜着,或者有“集体”来承担。反之,有了这些好的容错机制,起码为处于观望中的干部增加勇气,让他们敢于付诸行动。

  创新之气可鼓不可泄。好的容错机制是干部敢于创新的“助推器”,对干部的评价,不简单以成败论英雄,要看他们成败的动机、努力的程度、推进工作的态度。只要是出于公心、出于为民,在创新过程中的一些难免之过,我们应当“宽容”。当然,“宽容”不是一味的庇护,对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明知故犯等行为坚决不予容错,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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