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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变制度约束为个人自觉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29 17:10    点击量:301    

  党员干部要变制度约束为个人自觉

  《道德经》第十七章说:“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这是对领导的评价和划分,意在回答最好的领导什么样?就是你不过知道有这么一个领导的存在,他不用天天开会也能做到一切井然有序。但从某种意义来说,它也回答了干部应该有的样子?就是不用三令五申,能自觉按制度办事、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个单位,如果每天需要强调“上班不能迟到早退、不能旷工”,那么这个单位或多或少是有些散漫的,或总有那么几个“不够称职”的干部。类似于“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上班不能迟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这些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如果还需要天天强调,那么起码单位里还存在工作态度不够端正的干部,还存在职业素养不够好的干部,还存在不能将制度约束变为个人自觉的干部。

  制度属于他律范畴,是对人思想行为的一种外部约束,制度之所以有效,因为它是以追究责任,使违反者承担不利于自己的后果为威慑的。它符合人们趋利避害、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心里特性。而自律是一种自我约束,是在人的内心、自我认知中,自觉以法律为准绳,以制度为规范,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并严格按这种认知执行的规范自身的手段。它的理论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毕达哥拉斯说:“我们的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

  丧失掉自律的制度,犹如纸老虎,一点就破;而丢弃了制度的自律,犹如真老虎,一旦脱牢,将制服无门。只有将制度与自律结合,把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将制度要求转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在自律的情况下,让制度变为“一纸空文”,干部只是知道有这么个制度存在,但从没因触犯它而受到惩罚,它在与不在,工作依旧井然有序,或许这样才是干部工作中应该有的样子。

  (贵州省天柱县委组织部 龙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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