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三关”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贵州省天柱县委组织部 杨彪 发布时间:2016-05-16 15:36 点击量:260 大
中
小
严把“三关”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杭州市委组织部日前对外发布,由于瞒报房产、股票基金等个人有关事项,2015年该市有10名副处级以上拟提拔干部被暂缓提拔。加上之前审核暂缓提拔的4名干部,共有14人的提拔“踩了刹车”。(来源 人民网)
2016年是县乡换届之年,关系着部分领导干部的进、转、留退等问题,如何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是关系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因此,我认为要严把“三关”。
一是严把“申报关”。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有关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对津贴、补贴、婚姻情况、子女从业情况、房产等14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要求做到报告对象一人不漏、报告内容一项不少。
二是严把“审核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报告必须经报告人亲笔签字后,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委组织部干监办初审,县委组织部指定人员专门负责对有关问题的答复和报告材料的受理、归档、上报等工作,对无故不按时报告、不规范填写的,及时通知填报人进行完善,然后统一报县委书记审查签字后报送州委组织部。
三是严把“复查关”。县委组织部采取随机方式,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表》进行抽查,同时结合群众信访、电话举报等途径,对报告事项真实性进行核实,对于有缺项、漏项、填写不规范等情形的,责令重新填写;对于故意隐瞒不报、填报虚假信息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干部个人档案,与干部考察考核、提拔任用挂钩。
(贵州省天柱县委组织部 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