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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德”和“规”犹如车之两轮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08 20:53    点击量:488    

原标题: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德”和“规”犹如车之两轮

开栏的话: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加强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宣传,本报从今日起推出“省委书记、部委党组书记谈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栏,以专访的形式,约请部分省委书记、部委党组书记谈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心得体会及下一步贯彻落实的打算。本期刊发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专访,敬请关注。

党规依赖道德而被认同和遵行,道德依靠党规的强制性来保障底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

记者:王岐山同志指出,“立规修规要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请问您对此如何理解?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如何从形式到内容体现这一统一的?

郭庚茂:道德是内心的党规,党规是成文的道德。二者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党规以其权威性和强制力规范党员的行为,道德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党员的思想境界觉悟,都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党规依赖道德而被认同和遵行,道德依靠党规的强制性来保障底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对全面从严治党来说,道德和党规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偏废。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四大危险”是严峻的,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单纯依靠党规党纪是不够的,还必须立足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重视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导,使党规和道德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共同发力。立规修规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体现了我们党对道德和党规自身作用和相互关系内在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和全面从严治党理论的升华,不仅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还奠定了坚实的道德基础,使其兼具纪律约束力和道德感召力,实现自律与他律的互补统一。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全面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统一。从形式上看,《准则》坚持面向全党、正面倡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从内容上看,《准则》《条例》将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党规,不仅《准则》“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体现“德”的要求,而且《条例》“六大纪律”也都蕴含道德元素,尤其是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更加直接地体现了对全体党员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体现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记者:立规修规既要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又要适应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实现与时俱进。请问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如何体现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果的?

郭庚茂: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解决现阶段突出问题,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体现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这种与时俱进体现在:一是适用对象上。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准则》将适用对象由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面向8700多万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又有“四个自觉”的规范。二是主题内容上。《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参考借鉴中华民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优秀传统文化DNA,删繁就简,使全体党员易懂易记。三是纪法关系上。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严”,“严”就要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坚守纪律底线。新修订的《条例》在内容上将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70多个条款全部删除,并设专门条款使纪法衔接。四是体例结构上,改变旧《条例》在结构布局上纪法混杂的状况,用“六大纪律”开列六张负面清单,统揽纪律处分条款,为执纪机关转换工作角色、守牢纪律底线提供了制度支撑。五是政治纪律上。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新修订的《条例》根据近年来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团团伙伙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六是作风建设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要长效。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为“常抓”“抓长”做了制度性安排,为作风建设常态化奠定了制度基础。

挖掘好、传承好、运用好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这些宝贵资源,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河南的政治责任。

记者:以德治党的“德”主要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请您谈谈新修订的《准则》是如何体现“德”的要求的?河南是焦裕禄精神和红旗渠精神的诞生地,请您谈谈如何运用好这些资源,做好传承与创新工作?

郭庚茂:《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四个必须”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提出原则要求;“八条规范”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条条都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处处传承着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句句都饱含着道德判断、体现着道德取向。

河南是“红色”热土,具有以德治党的肥沃土壤。中原大地孕育出来的以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为代表的一系列宝贵精神,与我们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一脉相通,是我们党的党性宗旨的集中体现。挖掘好、传承好、运用好这些宝贵资源,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河南的政治责任。在挖掘传承上,我们要深度挖掘这些宝贵精神的丰富内涵,系统整理、延伸阐发,并结合时代特点,赋予其时代内涵。在宣传创新上,我们要坚持传统文艺方式与现代文艺形式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使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光耀中原、辐射九州。在学习教育上,将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特别是“三学院三基地”(焦裕禄干部学院、红旗渠干部学院、大别山干部学院以及愚公移山精神、新乡先进群体和南水北调精神教育基地)的作用,使其成为党员干部改造主观世界的有力武器。

《准则》提出的道德高标准,并非高不可攀,而是“踮踮脚”“伸伸手”就能摸到的;《条例》划出的纪律底线,也并非不近人情,而是按照党性指引即可避免“踩雷区”“闯红线”。

记者: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一提理想信念就说太高,一提纪律和规矩就抱怨太严。请问河南省广大党员干部对“规”和“德”的认识现状如何?河南如何把“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理念落到实处?

郭庚茂:无论是《准则》正面倡导的道德高标准,还是《条例》划出的纪律底线,都是基于党章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而来,是一名合格党员和称职的党员干部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和行为遵循。《准则》提出的道德高标准,并非高不可攀,而是“踮踮脚”“伸伸手”就能摸到的;《条例》划出的纪律底线,也并非不近人情,而是按照党性指引即可避免“踩雷区”“闯红线”。对此,河南省广大党员干部有着清醒认识。

新形势下,把“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理念落到实处,主要抓住三点:一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实效性,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同时,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注重法规与道德的衔接和协调,使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体现道德元素、彰显道德力量。二是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徒法不足以自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纪依法严惩腐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利剑”和震慑作用。纪律审查实践活动,既遵从纪律标准又兼顾道德标准,实现惩恶祛腐与引导党员干部向上向善相统一。三是强化党员思想道德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突出政治任务,组织好、学习好、落实好。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突出法纪内涵,培养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规则意识,发挥好以规束行的作用。(记者 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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