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王国生主持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4 21:43 点击量:389 大
中
小
昨日上午,省人民政府新任命的12名政府机关人员向宪法宣誓。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主持宣誓仪式。这是省政府首次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从今年开始,全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宣誓现场国徽高悬、庄重严肃,领誓人陈树林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诵读誓词。宣誓人刘元成、陈建华、杨彪、张磊、周正素、李开寿、徐勇、何庆丰、牟秉夔、周传浩、李文震在领誓人身边依次站立,右手举拳,齐声跟诵。铿锵誓言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也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王国生强调,这次宪法宣誓,是省人民政府组织的首次宪法宣誓,必将有力促进我省政府机关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引导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宪法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在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新征程中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宣誓人员一致表示,要永远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始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
省政府秘书长王祥喜参加宣誓仪式。(记者蔡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