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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副市长李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17 09:33    点击量:538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乌鲁木齐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伟简历

  李伟,男,回族,1966年6月出生,新疆乌鲁木齐人,1983年12月参加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3年12月至1984年10月,六道湾煤矿知青社待业;

  1984年10月至1985年6月,乌鲁木齐市工商银行水磨沟区苇湖梁分理处工作;

  1985年6月至1993年3月,乌鲁木齐市工商银行营业部工作;

  1993年3月至1994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信托投资公司信贷部工作;

  1994年1月至1995年8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服务中心总经理助理;

  1995年8月至1997年4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服务中心副总经理;

  1997年4月至1997年7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部总经理;

  1999年3月至2003年5月,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贷部总经理;

  2003年5月至2003年8月,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

  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县级)(其间: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挂职任上海卢湾区国资委主任助理);

  2004年6月至2012年2月,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其间:2009年3月至2009年5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

  2012年2月至2012年3月,乌鲁木齐县县长人选;

  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市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长、市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长、市南山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市南山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6年8月至今,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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