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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打出纠"四风"组合拳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6 17:05    点击量:525    

  高档酒店饭店放下身段“走群众路线”了,逢年过节吃请、送节礼跑关系的少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的少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好转了……这些变化,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成果。

  2014年以来,南宁市纪委立足三转,从“早”字做文章,采取监督检查、惩戒问责、制度建设等措施,打出纠“四风”组合拳,得到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和支持。

  创新监督方式 发现问题“早纠正”

  “去年以来,南宁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人。”在南宁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南宁市纪委亮出了一份实实在在的成绩单。

  数字彰显力量,力量源自于南宁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示范带动和有力推动。南宁市纪委通过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对发现的问题“早纠正”,把纪律立起来,使纪律严起来,有效地“倒逼”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创新监督理念。南宁市纪委集中精力抓好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全过程监督,着力抓“五个监督”:即核心问题监督、重要节点监督、重要场所监督、结果监督和监督的再监督,做到纠正“四风”问题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以问题倒逼、结果倒逼、问责倒逼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纠正整改。

  创新舆论监督平台。发挥媒体监督“倒逼改”作用,引导新闻媒体,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四风”突出问题以及南宁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曝光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则及时跟进督查、督促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创新监督方法。整合南宁市纪检监察、政府特邀监察员、媒体监督力量,建立“监督检查人员库”,实行“五无”监督检查方式(无当地陪同人员、无特定目标、无特定群体、无特定路线、无远近之分),健全联动监督机制。根据“四风”问题改头换面、隐蔽性强等特点,南宁市纪委紧盯重要节点步步推进,对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120多次。同时,对中办、国办和自治区专项督查组反馈的涉及办公用房面积、机关运行经费、高尔夫球场整治等12个方面的27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

  创新巡查监督。整合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成立5个巡查组,对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部分职工逐一谈话,一个不漏,做到单位巡遍、目标人群谈遍,发现突出问题35个,核实违规违纪线索14个,对市扶贫办违规冒领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等问题立案查处。目前有关县区、部门已按整改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或问责约谈处理。

  狠抓惩戒问责 违纪违规“早查处”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面对严峻复杂的纠“四风”形势,南宁市纪委以“钢尺丈量”,一寸不让,一把尺子执纪到底,抓早抓小抓到底,严格惩戒问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和顶风违纪的“四风”案件。坚决查处南宁市调处办主任陈子剑公款吃喝、邕宁区原副区长陈慧芬驾驶公车脱岗打球、宾阳县计生服务站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上林县澄泰乡初级中学违规设立“小金库”、隆安县丁当镇丁当社区党总支书记覃贤违规大操大办婚庆等6起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顶风违纪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严查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南宁市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各县区、开发区拆迁补偿、移民补助、学生营养补助、危旧房改造等涉农惠民专项民生资金监管工作和下拨资金使用情况、“吃空饷”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次,盯紧资金经费的管理、使用、发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8个,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人12人,问责整治“吃空饷”不力的责任人8名;开展民生资金监管系统调研活动1次,健全完善了民生资金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套取甚至贪污、私分民生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73件,收缴违纪资金207.8万元,纠正违规资金906.5万元。

  南宁市纪委在《南宁日报》、南宁电视台和南宁纪检监察网分别设立曝光台,向社会曝光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反对“四风”,弘扬优良作风。去年以来,南宁市纪委先后8次对3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全市通报,收到良好的警示和教育效果,在党员干部中形成了“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慑。

  加强制度建设 干部行为“早规范”

  整治“四风”,得法才能得力。为保证对“四风”问题执纪监督取得实效,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了一套扎实管用的工作机制。

  出台操作性制度。今年4月,南宁市在全区率先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及时组织各级党委和派驻纪检机构负责人深入学习讨论,在媒体开辟专栏开展宣传引导。南宁市明确把纠正和查处“四风”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范畴。制定党委和纪委(派驻机构)落实“两个责任”的绩效考评标准和评分细则,加大作风建设考评占分比重;各级党委和纪委(派驻机构)分别细化量化落实“两个责任”,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建立约谈制度。研究制定了《南宁市强化监督严明纪律约谈制度》,进一步细化党委(党组)、纪委(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约谈、信访约谈和廉政约谈的内容、工作方式和具体步骤。截至目前,南宁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出台涉及改进作风、干部监督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具体措施。

  开展专项整治。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会所歪风、基层领导干部“走读”、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等专项整治活动。南宁市违规多占住房677套,已基本清退完成。在南宁市开展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活动,纠正领导干部多占及超标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南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余仲远表示,南宁市纪委将持续把“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隐身衣的新形式、新动向,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行为,对违纪者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防止“四风”反弹,加强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纠正“四风”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探索建立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从源头堵塞漏洞,使作风建设成果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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