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6 16:46 点击量:356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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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宁12月26日电(记者 央秀达珍、张大川)青海省纪委监委25日向社会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涉及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3年5月至2017年12月,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虚列打字复印费用于接待共计8.8558万元,违规发放加班费12.9674万元,违规报销冲抵餐饮、烟酒发票共计16.107万元。2018年10月,该局原局长徐炳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3年9月至2017年3月,杨成祥在任西宁市湟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湟源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在单位报销个人车辆过路费、停车费、维修费等共计0.9205万元。2016年8月底,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局三家单位财务合并,杨成祥未将其手中保管的原县质监局的两张加油卡上交,并将两张加油卡剩余款1.6993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加油等消费。2018年8月,杨成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
2017年5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第一民族小学组织“七一”建党节自行车健康骑行活动,违规从教育经费中支出2.8万元用于购买80辆自行车。2018年10月,该校校长土旦才让、原副校长三智才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5月,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冯忠豪在为女儿举办婚礼时,违规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79万元,在填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情况报告表》时弄虚作假,隐瞒实际收受礼金数额和接待人数。2018年10月,冯忠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