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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07-26 11:51

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

  教基一[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十三五”期间中小学装备改革发展任务,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现就新形势下加强普通中小学装备(以下简称装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教育教学装备是教书育人的必要条件,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改革开放以来,装备工作为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持,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目前还存在装备标准体系不健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还存在产品质量把关不严,重建设配备轻管理应用,不适应教育教学的需要,适用性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装备与教育教学及课程的深度融合,不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以“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为引领的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为装备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新挑战。迅猛发展的信息技术,丰富了装备的品种,优化了装备的结构,极大地提升了装备的品质。以云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及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在教育中广泛应用,促进了教育模式、教学方法和办学方式的转变。

  加强装备工作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装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先进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科学技术融入装备和教育教学工作,加快形成新的教育发展驱动力,推动基础教育变革与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效支撑和服务。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建立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育相协调,与国家课程标准相匹配的国家装备配备和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实现装备配备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使用常态化。建立完善规范的国家、省、市、县、校装备治理工作体系与机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政府相关部门、学校、事业、科研、企业等各要素深度参与、相互促进的装备发展格局。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各地因地制宜确定装备发展路径。发达地区,重在优化结构,实现装备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欠发达地区,重在均衡提高配备和管理水平,并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重视支持信息化教学装备发展。

  育人为本、深度融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装备与课程建设和学校文化深度融合,装备与师资培养和教学实践深度融合,装备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学习需要。

  标准引领、专业支撑。以课程标准规定、装备标准体系和规范工作机制为引领,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意识和专业意识,坚持推进装备规划、实施、管理的制度化和专业化。注重专业工作队伍建设,发挥专业技术力量作用,注重基础设施、数字资源、师生应用能力协同,实现教育技术装备专业化发展。

  鼓励创新、特色发展。支持基层进行实施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应用技术创新。在标准化的基础上,鼓励学校充分发挥装备作为课程资源的作用,实行特色化发展,实现标准化与特色化的有机统一。

  各方联动、协同推进。立足获得优质产品和服务,培育、引导、规范装备市场,充分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指导和监管,更好地发挥政府各部门作用,形成有效配置资源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用户导向,最大限度吸收教师、家长、学生及社会各方代表参与装备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配备工作

  健全装备标准。充分发挥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分委会等相关专业机构的作用,加快标准制定步伐,形成规范完整的国家装备标准体系。编制全国装备分类目录,逐步统一装备分类。编制装备名称词典,清理当前不规范的装备项目与名词,优化装备管理。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健全本地装备标准体系。

  加强设施建设。各地要用好“全面改薄”及其他中央和地方与装备相关的资金和项目,按照标准建设实验教学和音体美装备和场所。支持探索建设综合实验室、特色实验室、学科功能教室、教育创客空间等教育环境。鼓励对现有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适应学生学习需求。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鼓励探索建设智慧校园。

  科学配置装备。各地要遵循装备和技术生命周期规律,实现装备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运动式”、机械达标性配备。要按照标准配齐配足各类装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及学生生活基本需要。保质保量配好图书。鼓励配备可升降、可灵活分组拼合的课桌椅。鼓励教师学生自制教具,提高装备适用性。鼓励结合本地文化、劳动技术、民间艺术教育配备装备。根据教学活动需求加快配备多媒体教学和终端设备,鼓励配备便携式终端。

  (二)提升管理水平

  规范配备机制。各地要建立装备配备工作技术规范和专业规程,科学规划设计装备项目,统筹实施计划预算、配备方案、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质量管理、风险防控、资产监管与运维服务等。招投标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执行,确保采购达标合规,满足质量要求。建立装备配备优质典型案例与政府采购案例数据库,为装备采购配备提供参考。

  构建质量体系。采购装备时要将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写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确保装备产品质量和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建立装备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学校的科学实验和论证机制,经过危害性测试和教学适应性评价的技术与产品方可进入学校。充分发挥专业检测机构作用,对进入校园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建立装备质量内部通报制度,并及时向生产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情况。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定期开展风险排查,确保安全使用。

  打造管理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装备管理能力。制订装备管理办法,规范装备管理基本流程。建设相关管理信息系统,以产品信息、采购信息、学校装备管理和使用信息为内容,提升装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各地要积极部署实施、推动应用,加强装备产品质量追溯与资产运维管理,保障装备资产与资源充分发挥效益。

  (三)推动全面应用

  服务教育教学。强化实验教学,推动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度应用,服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推动教学和育人方式改革。推行实验室、专用教室全天向学生开放,建立有利于学生自主探究与合作学习的管理制度。鼓励各地立足促进学生发展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应用装备积极开展科学、实践活动。创新图书馆、体育场馆、校外综合社会实践基地等各类资源使用方式,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

  提高教师应用水平。各地要制订培训计划,对相关专业教师、实验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装备应用与管理培训,特别是加强教师的装备通用技能与专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教师应用水平。积极开展装备应用与学科教学教研活动,推动实验管理、实验教学与课程教学融为一体,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健全考评机制。各地要建立配备质量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审计与评价。建立装备建设及其应用效果的动态调查、监测与评估制度。将学校和地区装备建设、实验和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纳入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体系,将教师装备应用能力纳入教师考核体系,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

  (四)增强创新能力

  加强科研工作。完善装备科研体系,围绕装备各个层面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装备发展提供创新动力。设立全国基础教育装备研究专项课题,全方位推动基础教育装备领域的科学研究。开展国家、区域、学校装备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推进策略的研究。进行装备与教育教学过程深度融合的方法与策略研究。开展装备应用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定期发布装备发展研究报告。

  探索社会联动。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结合相关热点问题,以生动的实例,引导学校、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更加重视装备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推动装备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促进产品质量、生产采购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推动开放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企业作用,理顺行业协会与装备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创建教育装备设计研究院、装备产业园、产业基地,完善装备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建设、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体系。鼓励教育专家参与装备的设计开发。推动装备对外开放合作,开展先进装备理念、产品、标准体系、应用、管理、服务的国际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和规范装备职能机构建设,合理确定职责任务,科学安排人员,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装备部门要与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等部门建立密切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加快构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之间的管办分离、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新型装备治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专业咨询、第三方服务、装备部门管理的现代服务机制。建立技术专家团队,加强对各级装备工作的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保障日常运维

  各地要结合教育改革发展需求,按照国家标准及时更新设备设施,确保消耗性材料的补充与供给,确保每个班级都能按照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实验,最大限度满足学生动手实践活动的需要。加强日常运行维护服务,采取多种措施,降低运维成本。鼓励多渠道筹措装备资源,引导和鼓励社会、企业公益支持装备事业发展。

  (三)建好管理队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要配好装备专业工作人员,为其提供有利工作和发展环境。鼓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实施实验室、专用教室管理员专业标准。鼓励创造条件,促进使装备工作人员专业发展,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探索与有关高校合作开展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为装备科学发展培养高端和后续人才。建立健全装备采购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责任追究,管好装备队伍。

  (四)切实抓好实施

  各地要把装备发展纳入“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抓紧制定本地区实施意见或方案。明确具体部署、具体要求、具体项目、具体时限、具体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装备工作。要突出重点,瞄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装备工作。要把装备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教育部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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