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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度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12:1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度学校体育
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努力写好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奋进之笔”,根据《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决定2021年度继续举办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提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开展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的理论修养、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推进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创新发展。

  二、培训形式

  专题研讨班邀请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高等学校校长和全国知名专家授课,重点就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发展理念、改革举措等问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专题研讨班以专题报告、案例教学、分组研讨等形式组织实施。

  三、培训对象

  2021年度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共举办2期,培训对象分别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高等学校现任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高等学校院(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见附件1),在学员选调上重点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四、培训经费

  专题研修班经费由教育部专项经费列支,学员报到时要求的核酸检测及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自理。

  五、考核结业

  2021年度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分别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承办,请各承办单位按《教育部干部培训项目评估办法》要求组织评估。考核合格者,由承办单位颁发结业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专题研讨班列入《2021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学员选派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选派学员参训,确保学员脱产学习。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习培训、疫情防控、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完成培训任务。

  七、报名事宜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推荐参加研讨班的人选,于研讨班举办前10日,将加盖公章的学员推荐表和名额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承办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和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按要求直接填写学员推荐表,报承办单位。联系方式: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艺国处高军,电话:010-66096474。

  附件:1.2021年度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计划

     2.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学员推荐表

     3.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学员名额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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