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须备案
发布时间:2018-10-11 17:15
新华社银川10月11日电(记者艾福梅)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防止误导家长学生、杜绝超前超标培训和虚假宣传,宁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尽快将学科类培训班的相关情况到教育部门备案,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
根据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宁夏校外培训机构应本着简洁、直观、准确、规范的原则,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命名学科类培训班名称,如“小学三年级数学培训班”“初中二年级语文培训班”。按照这些要求,各培训机构要将所办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报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审核,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应及时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规定,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将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
宁夏于今年4月启动为期一年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目前已经进入整改攻坚期。在此期间,宁夏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符合设置标准或经整改验收合格的纳入白名单,不整改不合格的纳入黑名单,并及时对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