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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02 16:14

(2016年10月16日)

  10月12日至16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福建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福建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督导检查中,重点检查了今年提出申报的18个县,同时在前三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73个县中,抽取8个县进行了复查。

  督导检查组分8个小组对26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99所(个),其中小学109所,初中27所,一贯制学校24所,完全中学21所,教学点18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80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13408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福建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这里主要提供了今年申报的18个县情况,详见表1)。

  表1 福建省18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91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差异系数在0.241-0.577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205-0.510之间(详见表2)。

  表2 福建省9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福建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33项指标,总分100分。核查结果:18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86.5分-90.5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福建省18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福建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福建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福建省今年提出申报的18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三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抽样复查,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的巩固提高。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福建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的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最大民生,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全省上下凝心聚智,克服困难,敢拼会赢,真抓实干,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好学,在全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值得借鉴。

  (一)加强省级统筹,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

  福建省不断强化发展教育的政府责任,健全省级统筹、各级分担、部门协同的责任体系,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加强监督,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科学谋划,政策保障。按照与教育部签署的《备忘录》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省政府及时制定印发专门文件,明确了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时间路径和任务要求。确立了“二四三”的推进策略,即完善“两个机制”: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完善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实施“四大工程”: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教育惠民惠农工程、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现“三个突破”:突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工作难点、突破教师校际交流体制瓶颈、突破学校教育信息技术应用障碍。今年省政府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列为 “立项挂牌办理”任务。顶层设计思路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到位,为提前一年完成既定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逐年增长,经费保障。福建省将义务教育经费作为财政重点支出项目,倾力投入,逐年增长。全省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总支出比例,多年位居全国前列。义务教育总投入从2011年的303亿元上升到2015年的483亿元,年平均增长12.3%。仙游、诏安、长汀、龙海、漳浦等县分别投入2.7-5亿元不等的经费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福建省在全国较早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2014年起就将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到650元、850元,并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生均300元的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厦门市小学和初中的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分别为920元和1380元。侨胞和社会各界每年助学捐资都在10亿元以上,支持学校建设;各县和部分乡镇都成立了金额不等的奖教奖学基金会,尊师重教氛围浓厚。

  三是精准扶贫,重点保障。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县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013-2015年,省级财政下达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75亿元支持教育发展。“校安长效”“全面改薄”等专项资金,80%用于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原中央苏区县。2016-2020年再给每个省贫县2000万元。宁德、三明、南平、龙岩、漳州等市教育扶贫措施有力。

  四是加强督导,监督保障。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创新督导机制,完善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助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对象上加强对校督导、对乡镇督导、对县督导、对市督导,紧密结合,层层递进;在过程上完善督导前数据审核、问题会诊,督导中问题导向、对症施策,督导后整改约谈、跟踪监测等流程,有机衔接,跟进落实。五年来,约谈了56个县政府和教育局的相关领导,面对面制定“一县一策”均衡发展整改措施,追补义务教育法定“三个增长”经费约26.7亿元。

  (二)统筹资源配置,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

  坚持以标准化学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补齐短板,抬高低部,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大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校际和城乡资源配置均衡水平。

  一是调整优化学校布局。修订完善中小学布局和学校建设规划,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学校、提供用地指标。2011年以来省政府连续实施城区学校扩容为民办实事项目,累计投入30多亿元,新增50多万个学位,缓解“大校额”“大班额”问题。设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的评估标准,以保障城乡学校布点合理。办好小学教学点,努力做到全省98.8%的小学生上学路程控制在3公里以内。漳州市芗城区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优化布局,扩大城区的办学容量,新增义务教育学位5000个。

  二是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整合“全面改薄”、“校安工程”、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等各类建设项目,总投入约251亿元,明确时限,整体推进,重点建设。全省标准化建设进步快,义务教育学校面貌变化大。与2012年相比,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从751元上升到1465元,初中从1272元上升到2219元;每百人拥有计算机台数小学从7.9台上升到10.5台,初中从10.6台上升到13.5台;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从0.59下降到现在的0.42;初中从0.46下降到0.37。本次受检的26个县新建学校90所,改扩建学校748所,新增学位13.7万个,新增体育场馆面积169.5万平方米,新增功能室6701间,新增仪器设备13亿元。政和县、连城县、屏南县、周宁县虽然都是人口小县、财政困难县,但是均投入了1亿元左右的资金用于校舍改造和校园美化。

  三是推进教育资源信息化。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中小学全面实现校校通,93%的班级实现班班通,教学点实现了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专门为3254所农村小规模学校配送教育教学光盘,帮助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今年5月,省里又为4683所完小以上农村中小学接入20M宽带,并支付5年的宽带使用费。初步建成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创建“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建设互联网环境下省、市、县(区)、学区多级区域均衡发展支撑与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学校互通、资源快递、网上协作,将信息技术更好地服务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莆田市成为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典型。

  (三)合理配备师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出台并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等文件,创新教师管理、补充、培训、激励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教师队伍。

  一是创新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并对农村小规模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在全国较早建立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管理体制,在县域内做到义务教育公办教师工资待遇、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招聘调配、考核评价、管理服务“六个统一”,使教师从“学校人”变成“区域人”,为县域内教师的均衡配置打下坚实基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制度,2015年交流教师占应交流教师人数的12%,其中骨干教师占20%。

  二是创新补充机制。建立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制度。近五年投入1.35亿元,实施了“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师资代偿学费计划”,投入2亿多元,实施了“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学校教师资助计划”,对薄弱地区、薄弱学科的教师实施“精准补充”。近五年全省补充中小学教师3.3万名,其中50%为紧缺学科教师。23个省贫县近三年补充教师6000多人,其中音、体、美、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占了52%。

  三是强化教师培训。“十二五”期间,全省投入3亿元,完成对15万名农村校长教师全员培训。相继实施了农村紧缺学科教师转岗培训、23个省贫县教师专项培训、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研修、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名师名校长培养等一系列项目。每两年开展一次全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以赛促训。“十三五”期间,启动实施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拟对全省8.5万名乡村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其中省级财政拟投入1亿元,培训乡村校长4千名、乡村教师1万名。平和县三年来免费培训教师1万多人次。浦城县组织1100人次参加全国省市等骨干教师培训,邀请浦城籍名师到浦城“返乡送教”26场次。

  四是完善激励机制。省政府建立“杰出人民教师”表彰制度,四届重奖130名。规定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在岗位职数、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等方面给予倾斜,并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乡村教师除享受平均300元工作补贴外,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通过种种措施,拴心留人,鼓励农村教师、边远困难地区教师安心从教。平潭综合实验区给海岛教师每月生活补贴达1400元。永安、武夷山、光泽、云霄等县的周转房建设受到教师好评。

  (四)完善关爱体系,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

  通过建立全纳体系和关爱体系、实施同城待遇、扩大免费范围等措施,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

  一是关爱随迁子女。福建省对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实施同城待遇,同等政策,随迁子女实行家长自主报名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政策,保障公平入学,并打通了中考、高考通道。尽管近十年来随迁子女总量翻了一番,但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始终保持在90%左右。泉州市等地确立“平等、融入、成才”理念,随迁女子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通过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关注其心理健康;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参与体育、艺术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情感交流,弥补家庭温暖缺失。三明市实施幸福成长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三房五室一基地”(开水房、先衣房、洗澡房、心理咨询室、卫生室、阅览室、活动室、亲情室和社会实践基地),为学生生活提供了良好条件。

  三是关爱残疾儿童少年。省委、省政府连续三年将“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投入1.13亿元,完成特教学校校舍建设项目48个,新增校舍面积15.5万平方米。全面实施特教学生“三免两补”,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6800元,教师按生师比按3︰1配备。全省30万以上人口的县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76个县开展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试点,为1195名重度残疾儿童提供居家教育。龙岩、泉州等地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高,办学有特色。

  四是关爱贫困家庭学生。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五是关爱农村小学教学点学生。制定《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在交通不便,条件艰苦的边远地区,保留2529个农村教学点。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把标准化建设延伸到农村教学点,推动各地加强经费保障、条件装备和师资配备,确保教学点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厦门市、漳平市对教学点进行标准化学校验收,教学点建设水准大大提高。

  (五)深化教育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要求。

  一是探索创新联盟办学模式。按照国务院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开展“小片区管理”,在农村开展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改革试点,广泛实施了将新建校、薄弱校作为传统名校分校的管理模式,以强带弱、以大领小、以优帮差、以高扶低,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现高品质教育资源共享,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是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课程改革,遴选一批教学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和100所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辐射推广,滚动发展,涌现出厦门“校本作业”、泉州“分层递进有效教学”等教改典型,构建“轻负担、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模式。重视体育和艺术教育,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近千所学校被评为全国、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组织开展高雅艺术、乡土艺术进校园活动,厦门市海沧区、松溪县、晋江市、龙海市、福安市等地积极创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学生节目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多次获得好成绩。

  三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福建省明确了中小学在课程设置、作息时间、评价考试、招生行为、教学用书等办学行为“五规范”,实行划片招生、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努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四是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连续6年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连续4年开展省级质量监测,监测样本县已经覆盖全省。并建立监测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较好地发挥了监测数据对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级标准,根据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26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 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

  福州市晋安区、漳州市芗城区、长汀县、漳浦县、诏安县、平潭县、莆田市城厢区、仙游县、龙海市、云霄县、建瓯市、蒲城县部分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足。福州市晋安区、漳州市芗城区、长汀县、漳浦县、诏安县问题相对较为突出。福州市晋安区、厦门市湖里区、漳州市芗城区、厦门市思明区、仙游县、蒲城县、建瓯市、平潭县、石狮市、惠安县、龙海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平和县、松溪县、长汀县、周宁县部分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足,福州市晋安区、厦门市湖里区、漳州市芗城区、厦门市思明区、仙游县、蒲城县、建瓯市问题相对较为突出。蒲城县、福州市晋安区、漳州市芗城区、厦门市思明区、石狮市、屏南县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蒲城县、福州市晋安区、漳州市芗城区问题相对较为突出。平潭县、泰宁县、诏安县、松溪县学校运动场地建设标准不高。云霄县、松溪县、政和县、漳平市、长汀县、连城县部分学校专用教室不达标,教学仪器、器材配备不足。平和县部分学校专用教室设置在临时活动板房。

  (二) 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石狮市、厦门市湖里区、建瓯市、福州市晋安区、厦门市思明区专任教师配备不足。漳浦县、龙海市、芗城区、仙游县部分学校师生比不达标。漳浦县、长汀县、惠安县、松溪县、建瓯市、仙游县学校音体美等专业教师配备缺口较大。清流县、泰宁县、平和县、松溪县、漳平市、屏南县、周宁县小学教师年龄老化问题突出。仙游县、建瓯市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不健全。诏安县部分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未达省定标准。

  (三) 部分城镇学校班额偏大

  石狮市、福州市晋安区、漳州市芗城区、平潭县、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湖里区、莆田市城厢区、仙游县、惠安县、龙海市、漳浦县、诏安县、平和县、建瓯市、蒲城县、政和县、漳平市、长汀县、屏南县、周宁县等均不同程度存在大班额问题。石狮市、福州市晋安区、漳州市芗城区、建瓯市、长汀县、龙海市问题相对较为突出。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福建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及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要求,相关县对追补的欠拨资金要确保合理安排并全部用于义务教育。各县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保障学校硬件条件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内涵发展的专项投入力度,为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做好薄弱环节整改,改善办学条件

  要结合各地实际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在科学论证、满足就近入学需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学校布局调整。要坚持“抬高底部”的原则,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和薄弱环节整改,采取一县一策的办法,对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加以解决。要重视新建居民区学校配套建设,落实学校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快建设步伐,逐步解决学位不足、面积不足、班额过大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

  要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的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按班师比配备教师编制,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要重视研究并切实解决少数地方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的问题,加大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的培养和补充力度,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结构。要切实落实好相关政策,创新交流方式,强化激励机制,吸引教师、校长尤其是骨干教师、校长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继续围绕课程改革和联盟办学体制改革,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培养农村学校名优校长和骨干教师,构建合理教师梯队,整体提升校长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力度,提高均衡发展水平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动态性、艰巨性,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机制不断,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巩固成果,提高水平。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机构建设,强化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职能,更好地发挥支持政府决策、严格监督监管的作用。要建立健全监测和复查制度,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福建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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