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
发布时间:2020-01-07 12:55
1月20日起,在北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可享血费直接减免服务。此前,无偿献血者用血后减免费用,需到指定地点报销。
据市卫健委介绍,临床用血费用减免面向北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北京市无偿献血者指在北京市参加无偿献血并取得《无偿献血证》的人员,包括外地来京参加无偿献血人员;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依托《北京市献血者用血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血费减免平台,与“首都献血”微信公众号和“首都献血”APP“献血报销”模块共同形成统一的血费减免管理系统。北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驻京军地医疗机构用血时,由医疗机构通过《用血服务系统》核实个人信息,获取减免金额,在患者门急诊和住院费用结算时直接减免相关用血费用。各区献血办和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定期与医疗机构对减免费用进行结算。
北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外省市医疗机构用血的,自用血缴费之日起一年内,可自愿选择现场报销、自助报销或邮寄报销的方式,来办理用血费用报销。其中,现场报销由无偿献血者或用血者持相关凭证到各区献血办、采供血机构、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办理用血费用报销,现场报销机构使用《用血服务系统》做好登记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报销费用直接交给献血者或用血者,或者转账到献血者名下银行卡。1月31日起,献血者还可以通过“首都献血”微信公众号或“首都献血”APP“献血报销”模块提交自助报销申请,北京市献血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报销费用转账到献血者名下银行卡。此外,无偿献血者或用血者还可以将相关凭证邮寄至地方采供血机构、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办理用血费用报销,符合条件的,将报销费用转账到献血者名下银行卡。
市卫健委表示,根据《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规定,用血费用减免仅限于个人临床用血时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输血费用中因配血、输注等发生的费用不属于减免范围。减免标准参照现行全血价格执行,即每200毫升全血按照220元的标准进行用血费用减免。今后减免标准随本市血液价格调整而调整。减免用血费用总金额不得超过医疗机构结算发票中输血费用总金额。(记者 贾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