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属医疗机构将向南部西部等地疏解 东城、西城禁止新设医院等
发布时间:2021-09-13 19:34
《北京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出炉 东城、西城禁止新设医院、门诊部和诊所
市属医疗机构将向南部西部等地疏解
协同推进部分央属在京三级医院向京外,重点向雄安新区、北三县区域疏解;东城区、西城区禁止新设医院、门诊部和诊所,不再批准增加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总量和建设规模;有序推进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央属医疗机构由中心城区向城市南部、西部、“回天”地区等市域内资源薄弱地区疏解……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共同编制的《北京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出炉,勾勒出首都卫生设施规划建设蓝图。
有序推进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疏解
“严格控增量疏存量,分级分类分区统筹规划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提到,首都核心区坚决不能成为“看病中心”,城市副中心也不能成为“看病中心”。为此,《规划》提出分级分类有序推进资源疏解和空间布局优化,包括协同推进部分央属在京三级医院向京外,重点向雄安新区、北三县区域疏解。同时,按照增减挂钩的原则,有序推进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央属医疗机构由中心城区向城市南部、西部、“回天”地区等市域内资源薄弱地区疏解,促进优质资源均衡合理布局。严控疏解项目床位和建筑规模方面,完成口腔医院迁建、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扩建、清华长庚医院二期、友谊医院顺义院区、朝阳医院东院等重大疏解项目,压缩现址床位规模。
《规划》还提到要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新增产业禁限目录要求。其中,东城区、西城区禁止新设医院、门诊部和诊所(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的仅提供对内服务的门诊部、诊所以及国医大师、首都国医名师举办的中医诊所除外);不再批准增加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总量和建设规模(现有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原址翻建且不增加编制床位总量和地上建筑面积的除外)。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五环路以内,禁止新设三级医院(面向国际交往中心服务的中外合资医院除外);不再批准增加三级医院的编制床位总量。
为持续推进分级诊疗,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规划》提出,每个街道(乡镇)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乡镇),每增加5万-10万人口,增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两个社区配备一个站点的原则,参考人口、交通等因素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地区按照“一村一室(站)”原则,补齐村级卫生服务机构短板,做到“应设尽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分钟步行可达基本全覆盖。
在经开区建设北京儿童医院新院区
针对现有的资源分配不均衡问题,《规划》提出要逐项补短板。在提升儿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面,分别在通州宋庄镇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选址建设首儿所通州院区和北京儿童医院新院区;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方面,在城市北部的昌平、南部的大兴分别设置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院区和安定医院新院区,实施回龙观医院教学科研康复楼项目、石景山区五里坨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新建工程,优化精神专科资源配置等。
在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方面,《规划》提出,要形成1个血液中心、3个中心血站、7个中心血库的规划布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方面,力争实现市级、各区均设置一所标准化、规范化的妇幼保健院;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面,在朝阳东部五环周边选址建设北京中医医院新院区,原址保留国际交往及名老中医传承功能,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等。
建设189个社区医院发热筛查哨点
对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规划》也有长远考量。具体来说,将充分发挥综合医院主力军作用,在二三级综合医院感染科发热门诊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二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发现、诊疗、处理功能,形成二三级综合医院平战结合的防疫设施布局模式。对于新建综合医院,至少应有一栋独立的病房楼或一处床位规模较大的病区,在重大疫情发生时,能够迅速转换为传染病患者收治病房。
同时,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在通州宋庄镇选址新建市疾控中心,提升全市公共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建设。建设18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哨点,完善发热筛查哨点的改造建设标准,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
《规划》还提出加强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储备。选择大型场馆作为平战结合应急转换场所备选,预留平疫转换接口。在全市规划预留市级紧急医疗设施建设备用地,用于重大疫情爆发时的临时医疗救治。(记者 蒋若静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