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9家医疗卫生机构和40家公共场所受到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21 14:04 点击量:327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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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宁7月20日电(记者央秀达珍)使用物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发热门诊布局不合理、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从事相关活动………20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2020年首批青海省卫生健康系统违法违规名单,29家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相对人)和40家公共场所受到行政处罚。
此次曝光的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相对人)和公共场所,因违反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海省卫生监督所、西宁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给予警告、罚款500元到40000元不等、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暂停执业等行政处罚。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法监督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有些医疗机构存在使用物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开具和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等行为,个别人员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从事诊疗活动;部分公共场所存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未进行消毒等行为。
据介绍,2017年起,青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健康青海蓝盾护航”系列行动,重点关注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管理、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民营医疗机构规范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等列入“健康青海蓝盾护航”系列行动。青海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医疗卫生秩序,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执法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