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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举办出生缺陷防治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18 12:03    点击量:1418    

国卫办妇幼函〔2020〕5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人民网人民健康、科普中国云: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和科普资源库建设,广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众优生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我委定于2020年7-10月举办出生缺陷防治科普作品征集大赛,收集、遴选、推介一批优秀科普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
  (二)承办单位。
  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三)协办单位。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健康报社、中国人口报社、人民网人民健康、科普中国云等。
  (四)媒体支持平台。
  组织单位官方媒介平台、各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媒介平台。
  二、作品推荐主题
  (一)出生缺陷防治基本知识与技能等核心信息。
  (二)婚前孕前保健、产前筛查与诊断、出生缺陷疾病筛查与诊治等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
  (三)婚前孕前检查、叶酸补服、地中海贫血防控、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地贫日”“世界血友病日”等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
  (五)出生缺陷患儿救助保障政策与服务。
  (六)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典型经验及案例。
  (七)其他出生缺陷防治相关政策与服务。
  三、作品类型及要求
  (一)作品要求内容科学、表达准确、主题突出;语言生动、画面美观、色彩协调;排版简洁、字幕及配乐得当、形式新颖;科学性、实用性、艺术性强,易于传播,对受众有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能促进受众自觉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对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作品创作时间应当为2018年1月1日(含)之后。
  (二)作品分图片类、视频类、文章类三种类型,各类作品形式及格式要求如下。
  1.图片类。
  作品形式:手册、折页、海报、招贴画、挂图、一图读懂等。
  格式要求:作品电子版应当为可预览的JPG或PDF格式高清制式文档,文件大小需达2M及以上。
  2.视频类。
  作品形式:公益广告、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科普短片等。
  格式要求:应当为MP4格式1080P高清影像,已在媒介平台播出及发行,可供二次传播使用。原则上公益广告、短视频时长不超过1分钟,其他作品不超过5分钟。
  3.文章类。
  作品形式:科普文章、健康教育处方、H5交互页面等。
  格式要求:科普文章和健康教育处方应当为Word格式,已对外发表或实际应用,内容控制在2000字以内,科普文章并附文章刊载页面图片或者刊载网址链接。H5交互页面类作品能够在IOS、Android主流移动设备上正确显示,页面总数原则上控制在6-15张,可附每页截图。
  四、征集对象
  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直属联系单位,全国二级甲等以上(含)医疗机构和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全国医学院校及科研院所。
  五、报送方式 
  (一)各地各单位在征集、遴选的基础上,择优报送参赛作品,原则上每个省份及各委直属和联系单位每类限报5个作品。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可直接报送,其他参赛单位由当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
  (二)请于8月10日前将所有推选材料,包括:参赛作品(电子版、成品或样品)、加盖公章的参赛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参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联络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和省级指定媒介平台报送表(见附件4)一并报送至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三)推选材料请以“电子邮件”+“邮寄”两种方式同时报送。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所有推选材料电子版,邮件标题应当标明参赛作品信息,参赛作品命名方式为“作品类型+作品名称+报送单位”。邮寄方式:报送所有推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参赛作品成品或样品),推选材料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图片类作品和健康教育处方附成品或样品,H5交互页面类作品可以二维码或网址链接的形式上报。
  六、活动安排
  (一)大赛将设组委会和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作品评审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健康中国”等组织单位官方媒介平台将通过刊发简讯、连载信息、设立专栏等方式协同开展活动宣传、作品展示及推介等工作。
  (二)大赛评委会从各地各单位报送的作品中评审出入围作品进行网络展示。组委会指定的网络展示媒介平台及其相关链接等信息将于8月20日后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妇幼健康司子网站公布。网络展示结束后,评委会将结合作品初评和网络展示等情况确定优秀作品。同时,根据各地各单位作品报送及评优等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单位;根据作品网络展示情况,确定最具人气作品。
  (三)9月12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将公布优秀作品、最具人气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名单,并协调媒体支持平台对优秀作品、最具人气作品进行全网推送、宣传推广。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大科普作品创作、征集、推介力度,加快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要认真履行审查程序,对推选作品的科学性、原创性、艺术性重点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作品质量和活动实效。
  (二)各地要充分发挥省级健康教育中心、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作用,积极引导动员医科院校在校生参加活动,认真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发动、作品征集、遴选报送等工作。积极协调本地媒介平台参与活动宣传报道、作品展示推广等工作,并推荐2-5家指定媒介平台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健全全方位科普宣传媒体矩阵。
  (三)参赛作品科普主题若涉及出生缺陷防治相关政策等内容,原则上以国家普惠性政策为主,以便全国范围宣介推广。
  (四)参赛作品为健康科普用途,要准确把握作品定位,严格征集要求,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
  (五)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合法,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如报送的作品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报送单位及创作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所报作品一律不予退还。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创作人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定,默认许可组委会根据评审和宣介需要,对报送作品的格式进行调整,在报纸、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媒介平台展示推广,并无偿用于公益宣传。
  (七)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活动具体情况如有调整,主办方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布。关于本次活动的进展动态,主办方和承办方将会在其官方网站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联系人:燕东海
  联系电话:010-62030814
  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联系人:王文默、王紫薇
  联系电话:010-64829883
  电子邮箱:kepudasai@csqx.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19层出生缺陷防治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编:100013)。

  附件:1.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

     2.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3.科普作品征集大赛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4.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省级指定媒介平台报送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7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全国出生缺陷防治科普作品征集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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